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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启动收入倍增计划

2011-1-6 9:22:56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江苏“十二五”期间将要实施的“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已经释放出第一个积极信号。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月4日宣布,从2011年2月1日起,上调该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一类地区从960元调整为1140元,增加180元,上调幅度达18.75%;二类地区从790元调整为930元,增加140元;三类地区从670元调整为800元,增加130元,其上调幅度在三类地区中最高,达19.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从7.8元调整为9.2元;二类地区从6.4元调整为7.5元;三类地区从5.4元调整为6.5元。

  其中对何为一二三类地区有明确规定,一类地区大致分布在苏南各县市以及苏中、苏北的主要地级市市区,二类、三类地区则主要分布在苏中、苏北。

  此次上调后,南京、苏州等属于一类的地区,月最低工资仅比北京的1160元少20元,成为全国目前最低工资(一类地区)第二高的省份。

  去年1月,江苏曾在时隔两年后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当时一类地区从850元上调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上调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上调到670元,分别较调整前增长了12.95%、12.86%、13.56%。可见,本次调整的幅度更大。

  对此,江苏省政府常务会议认为,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是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举措,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此前的江苏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中,专门设置了“民生改善”指标,指出,在“十二五”时期要把富民作为改善民生的突出任务,启动实施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并在2011年实现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500元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