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31 11:23:50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 2011-51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 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资国电
财务和英力特集团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增资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和国电英力
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六届二十六
次董事会批准,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对关联交
易的表决进行了回避。公司增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将放弃
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一、 公司增资国电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参股的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财务”)
拟进行增资扩股,增资规模为 9.5 亿股,每股增资价格以 2011
年 4 月 30 日经评估后净资产值为准。截至评估基准日,国
电财务净资产账面值为 288,776.12 万元,评估后净资产值
为 305,144.70 万元。据此计算,国电财务每股增资价格为
1.49 元。
中国国电不参与国电财务本次增资,其放弃的增资权力
由其全资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增资完成
后,国电财务的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
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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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直接持有国电财务 12.68%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渡河公
司”)和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英力特集团”)分别持有国电财务 9.51%和 2.44%股权。
国电财务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原有股 本次增资 增资后
序 原持股 增资后持有
股东名称 数 (万 认购股数 持股比
号 比例 股数(万股)
股) (万股) 例
1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45,500 22.2% 0 45,500.00 15.17%
2 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45,000 21.95% 41,942.50 86,942.50 28.98%
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6,000 12.68% 12,046.00 38,046.00 12.68%
4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500 9.51% 9,034.50 28,534.50 9.51%
5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19,500 9.51% 9,034.50 28,534.50 9.51%
6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9,500 9.51% 9,034.50 28,534.50 9.51%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
7 5,000 2.44% 2,318.00 7,318.00 2.44%
公司
8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44% 2,318.00 7,318.00 2.44%
9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5,000 2.44% 2,318.00 7,318.00 2.44%
10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5,000 2.44% 2,318.00 7,318.00 2.44%
11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5,000 2.44% 2,318.00 7,318.00 2.44%
12 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5,000 2.44% 2,318.00 7,318.00 2.44%
合计 205,000 100% 95,000.00 300,000.00 100.00%
二、 公司增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英力
特投资建设宁东工业园第一批化工项目的议案》,明确项目
总投资 97.24 亿元,资本金 29.17 亿元,资本金由英力特集
团自筹资金解决。
英力特集团根据自身资金状况,提出将原定第一批化工
项目资本金 29.17 亿元由其自筹解决,调整为由股东增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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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目前公司持有英力特集团 51%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中
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持有 48.897%的股权。
三、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 亿元
经营范围:从事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实业投资
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
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发电设备、新能源、交通、高新
科技、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电力业务相关
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
住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8 号
2.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乔保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 亿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资产管理;信息咨询。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 6-9 号
3.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注册资本:人民币 74.64 亿元
经营范围:电力系统及电气设备的技术改造、技术服务
和生产维修;与电力相关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
艺的研制、开发、生产、成果转让;电站污染处理;风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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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节能技术及其他新能源的技术开发,项目投资管理等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理工科技大厦12层
1206室
4.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玉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 5.54 亿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及设备生产及其有关技术的开发、
技术服务和培训;新能源开发利用;对煤矿、房地产、化工
原料及化学制品(不含化学危险物品)、水泥、铝及相关有
色金属产品等项目的投资和管理等。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 117 号
5.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永芃
注册资本:人民币 48.5 亿元
经营范围:烟气治理;环保科技技术服务;新能源工程
和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电厂的计算机系
统服务;施工总承包;投资与资产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信息咨询;物业管理。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1 楼 11 层 1101
6.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廷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 24.13 亿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煤炭的销售。一般经营:火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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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发电燃料、重油的加工、销售、仓储;进出口业务;电
力能源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应用、推广;与上述业务相关
的信息咨询。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
7. 国电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方运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 亿元
经营范围:机械电子设备、成套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
设备、设施和工程设备的成套服务;电力、交通、能源高新
技术产品的开发、利用;与上述业务相关的信息、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电力设备的制造;货物仓储;实业
投资与咨询;酒店投资与咨询;旅游业服务。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 10 号 A109 室
8.国电山东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子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 亿元
经营范围:电源、热源、煤炭、水资源的开发、投资、
建设、管理;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及工程的建设、监理、
招投标,相关设备销售、检修;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等。
住所:济南市经一路 88 号明珠商务港 40 层
9.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慕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1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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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从事电源、热源、水资源项目的开发、投资
及相应企业建设、生产经营管理;发电系统设备销售、检修
等。
住所:沈阳市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号街 11 甲 2 号
中国国电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中国国电也是上述其
他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出资人,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10.1.1 条(七)规定
的情形,因此,上述企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国电财务每股增资价格以 2011 年 4 月 30 日经评估后
净资产值为准。按照国电财务增资方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
公司大渡河公司、英力特集团需要分别认购 12,046 万股、
9,034.5 万股、2,318 万股。此外,公司参股 49%的国电科
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电财务 2.44%的股权,需认
购 2,318 万股。上述四家合计认购 25,716.5 万股,按照每
股增资价格 1.49 元计算,国电电力、大渡河公司、英力特
集团和科环集团参与此次增资扩股,出资总额 38,317.585
万元。具体增资金额见下表。
本次增资认购股
股东名称 增资金额(万元)
数(万股)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2,046.00 17,948.54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9,034.50 13,461.405
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18.00 3,453.82
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18.00 3,453.82
合计 25,716.5 38,317.585
2.英力特集团增资由全体股东按持股比例进行。按照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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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比例计算,公司需出资 14.88 亿元。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扩股有利于优化国电财务资本结构,提高资
本充足率,扩大业务规模,方案的实施不会改变公司对国电
财务的持股比例。
2.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英力特投资建设宁东第一批化
工项目,此次增资有利于投资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
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和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
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六、 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公司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国电财务
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和《关于向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朱永芃董事、乔保平董事、于
崇德董事、张国厚董事、高嵩董事和张成杰董事作为关联董
事放弃了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
限公司和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公司
参股子公司国电财务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该关联交易符合国
家有关规定,并且该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未损害其他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参与控股子公司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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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增资扩股,募集资金用于宁东煤基多联产化学工业园第
一批化工项目资本金投入。该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并且该关联交易合规、公允,未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增资国电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的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