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时事要闻 >> 正文

浙江村级组织换届选举 群众看“事”选“村官”

2011-1-14 10:14:12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记者12日从浙江省委组织部获悉,浙江将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全面推行“先定事、后选人”原则,引导党员群众把选举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官”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
  据浙江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庄跃成介绍,“先定事、后选人”是此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着力推进的新举措,要求候选人在与村民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围绕本村三年发展目标任务,公开承诺任职设想、目标打算和措施办法,以此开展竞职,让党员群众评判谁更有本事,谁更能干实事。
  庄跃成表示,浙江省还将开展“三项承诺”制度,候选人要全面履行竞职承诺、创业承诺和辞职承诺。规定候选人在选前、选中和当选后要就遵守选举纪律、认真履职和引咎辞职主动作出承诺,由选举委员会和村民监督实施。
  “以‘事’选人,可以一改过去存在的以‘情’选人、以‘礼’选人的情况,增强竞职参选人员的责任心,减少随意性,一旦参与竞职就真正对选民负责。”庄跃成说。
  此外,浙江省纪委等有关部门还颁发了村级组织换届的“十条禁令”,详细规定了选举中的不正当竞争、贿选、“闹选”等行为以及处罚方式,要求各级村组织换届工作机构广泛听取民意,自觉接受公众和媒体监督,严肃选风纪风,使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据了解,此次浙江省村级组织换届工作涉及全省3万多个建制村、3778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