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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再出重拳抑制新股炒作

2012-5-24 9:44:00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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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深交所5月23日发布完善抑制新股炒作监管的三项措施,一是完善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机制,二是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三是进一步引导投资者规范参与新股交易,督促会员加强新股上市初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深交所发布抑制新股炒作三大后续措施

  新股上市首日新增涨跌幅20%临时停牌制

  此外,调整换手率达50%的临时停牌时间

 

  深交所5月23日发布完善抑制新股炒作监管的三项措施。

  一是完善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主要包括:(1)新增涨跌幅20%档位临时停牌指标,实施10%、20%两档涨跌幅停牌机制。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临时停牌1小时,向投资者警示市场炒作风险;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临时停牌至14:57,以抑制市场炒作风险。(2)调整换手率达50%的临时停牌时间。当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时,临时停牌1个小时,之后继续交易。

  二是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发布《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细化新股上市首日、后续交易期间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交易监管具体措施,提高深交所对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及其流程的透明度;明确会员对客户新股交易行为管理效果评价及对应监管标准等。

 

  三是进一步引导投资者规范参与新股交易,督促会员加强新股上市初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在总结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要求会员增强客户参与新股交易的合规意识,加强风险提示与教育,进一步健全新股交易会员自律管理机制。

  后续工作中,深交所将按照证监会整体部署,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平稳有序地推进各项抑制炒新监管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新股异常交易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二是继续研究提高新股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的交易最小申报数量;三是研究加大对新股交易特点的信息揭示,定期统计并公布新股交易价格变化情况与各类投资者买卖新股的损益情况

 

  深交所细化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认定标准

  深交所抑制新股炒作再出重拳。今日,深交所发布《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A10版),对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实施重点监控的相关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指引》,新股上市初期,是指新股上市之日起10个交易日。

  《指引》明确,新股上市首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新股交易价格的,属于新股异常交易行为:

  (一)开盘集合竞价允许撤销申报期间,以显著高于新股发行价的价格或以高于证券行情揭示的虚拟最新成交价5%的价格申报买入,且累计申报数量在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0.2%以上或累计申报数量在5万股以上,随后撤销申报的;

 

  (二)开盘集合竞价不可撤销申报期间,以高于证券行情揭示的虚拟最新成交价5%的价格申报买入,且累计申报数量在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0.2%以上或累计申报数量在5万股以上;或申报买入价格高于证券行情揭示的虚拟最新成交价,且累计申报数量在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0.5%以上或累计申报数量在10万股以上的;

  (三)连续竞价期间,买入申报价格高于证券行情揭示的最新成交价2%,且单笔申报数量在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0.2%以上或5万股以上的;

  (四)连续竞价期间,以证券行情揭示的五档买入价格中的最低买入价格以上价格申报买入,单笔申报买入数量在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0.5%以上或在10万股以上的;

 

  (五)连续竞价期间,以证券行情揭示的五档买入价格中的最低买入价格以上价格,在同一价位或不同价位连续申报买入,累计申报买入数量在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1%以上或累计申报数量在20万股以上的;

  (六)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同时或在相近时间集中申报买入,累计申报买入数量在新股实际上市流通量的0.5%以上或累计申报数量在10万股以上的。

  《指引》还明确了新股后续交易期间(新股上市次交易日起)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其中就包括,同一证券账户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个证券账户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进行日内反向交易次数在3次以上或日内反向交易数量达到当日新股成交量5%。

 

  创业板三新股上市均遭临时停牌 新股市场渐归理性

  昨日,三只新股登陆创业板,开盘不久即由于换手率达到50%而均遭临时停牌。截至收盘,三只新股涨幅在4.78%与24.73%,往昔动辄数十上百倍的首日爆炒现象已经不再。分析人士指出,随着相关制度改革政策的陆续展开,在抑制“三高”发行方面已经呈现出一定的积极效应。

  昨日上市的3只创业板新股分别是博晖创新(300318)(300318.SZ)、麦捷科技(300319)(300319.SZ)和同大股份(300321)(300321.SZ)。三只新股开盘均大涨,但很快由于换手率达到50%的临停标准,均在10时之前被停牌。至下午14时57分复牌后,这三只新股的股价几乎未有波动。截至收盘,麦捷科技股价涨7.19%,报16.40元,换手率达59.11%,成交额达1.05亿元;同大股份股价涨4.78%,报24.10元,换手率达61.65%,成交额达134亿元;博晖创新股价涨24.73%,报18.71元,换手率达60.01%,成交额达2.36亿元。

 

  从发行价看,这三只新股的差异不大,博晖创新为15元/股(发行市盈率34.09倍)、麦捷科技为15.3元/股(发行市盈率27.82倍)、同大股份为23元/股(发行市盈率21.1倍)。在发行总量上,同大股份和麦捷科技分别为1110万股和1334万股,数量最多的博晖创新为2560万股。从昨日的首日表现来看,即便涨幅最大的博晖创新,也只是上涨了24%。相比前几年动辄几十甚至上百倍的首日涨幅,已经出现了明显回落。

  值得一提的是,在以前爆炒爆跌现象得到初步抑制的同时,新股上市首日密集破发的现象也有所减少,运行更加平稳。据同花顺(300033)金融数据终端统计,自今年3月深沪交易所执行限制炒新政策以来,两市共有55只新股上市。其中有45只个股在上市首日收盘上涨,10只个股首日破发;自5月以来上市的14只新股中,除日出东方(603366)(603366.SH)以6.70%的首日跌幅成为5月首只破发股外,其他新股均涨幅较为平稳。截至目前,14只个股中仅日出东方和兴业科技(002674)(002674.SZ)收盘价格微低于发行价。

 

  不过个别新股依然遭遇爆炒,并被二级市场用脚投票。如近期上市的宏昌电子(603002)(603002.SH),在上市首日大涨了137.8%,全天换手率达到86.1%。涨幅刷新了交易所执行临时停牌新规以来新股首日涨幅纪录。但在上市后次日,宏昌电子在众多抛压盘下被打至跌停。截至昨日收盘,依然下跌5.22%,收于7.27元。

  分析人士指出,目前新股“三高”现象不断降温,发行价格及市盈率等逐步回归理性。随着相关制度改革政策的陆续展开,抑制“三高”发行已呈现出一定的积极效应。

 

  深交所松绑新股首日临停指标:涨跌10%停牌1小时

 

  5月25日东诚生化等三家公司将在中小企业板上市。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根据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从该批公司开始,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的比例增加,且没有强制的锁定期,公开发行的股份在上市首日可以全部流通。为适应《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修订所带来的变化,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关于“继续完善对炒新行为的监管措施,维护新股交易正常秩序”的五点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约束作用,促进新股合理定价、正常交易,深交所于5月23日发布完善抑制新股炒作监管的三项措施。

  一是完善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主要包括:(1)新增涨跌幅20%档位临时停牌指标,实施10%、20%两档涨跌幅停牌机制。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临时停牌1小时,向投资者警示市场炒作风险;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临时停牌至14:57,以抑制市场炒作风险。(2)调整换手率达50%的临时停牌时间。当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时,临时停牌1个小时,之后继续交易。

 

  今年3月8日,为有效抑制新股炒作,实现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目标,深交所探索推出了现行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机制,实施以来起到了一定效果。3月8日以后深交所上市45只新股,上市首日平均涨幅为21.82%,涨幅明显下降,上市首日以后的走势总体平稳。与此同时,部分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时间较短等现象也引起了广泛关注。此次调整涨跌幅和换手率停牌指标,是在充分总结评估前期措施效果、广泛听取方方面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新股上市首日临时停牌机制的持续探索和完善。

  二是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发布《新股上市初期异常交易行为监控指引(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细化新股上市首日、后续交易期间异常交易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交易监管具体措施,提高深交所对新股异常交易行为监管及其流程的透明度;明确会员对客户新股交易行为管理效果评价及对应监管标准等。

 

  三是进一步引导投资者规范参与新股交易,督促会员加强新股上市初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在总结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要求会员增强客户参与新股交易的合规意识,加强风险提示与教育,进一步健全新股交易会员自律管理机制。

  本次完善新股上市首日交易监管措施,充分考虑了《指导意见》颁布后新股首日流通量增加等新情况,重点在于培育市场自我约束的长效机制。彻底解决炒新顽疾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有关各方的共同努力,需要逐渐培育理性投资氛围,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约束机制的作用。后续工作中,深交所将按照证监会整体部署,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平稳有序地推进各项抑制炒新监管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新股异常交易违规行为的查处,加大处罚力度,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分类管理;二是继续研究提高新股上市后一段时间内的交易最小申报数量;三是研究加大对新股交易特点的信息揭示,定期统计并公布新股交易价格变化情况与各类投资者买卖新股的损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