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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股份:关于公司与首农集团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1-11-15 12:17:10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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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429      股票简称:三元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38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首农集团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与北京三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

  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首农集团”)签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简

  称“原租赁协议”),公司向首农集团租赁其合法拥有的位于我公司厂址内的八块

  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详见公司 2008-051 号公告)。

  鉴于公司乳品一厂拟搬迁(详见公司 2011-037 号公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同意公司与首农集团重新签署《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在公司

  向首农集团租赁的土地中减除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即乳品一厂所在地)的土

  地,公司向首农集团租赁的土地总面积相应减少为 58961.02 平方米。

  首农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福

  平先生、薛刚先生、范学珊先生、常玲女士、钮立平先生、常毅先生为关联董事,

  回避本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首农集团注册资本 117,247.2 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裕民中路 4 号,

  法定代表人张福平,经营范围包括对所属从事种植、养殖、化工(不含危险化学

  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医药、建材、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企业的投资及投资管理;

  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首农集团为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首农集团合法拥有的位于我公司厂址内总面积 58961.02 平

  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共七块土地,坐落地点分别是:西城区鼓楼西大街 75

  号、昌平区南口镇南口公路东侧、朝阳区左安门饮马井 2 号、朝阳区左安门饮马

  井 2 号(中院)、朝阳区左安门饮马井 2 号(东院)、海淀区翠微路 26 号、北京

  市丰台区安定东里 3 号。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继续向首农集团租赁上述总面积 58961.02 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

  司向首农集团支付的土地租金调整为:2012 年年租金价格为人民币 20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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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租金在此基础上每年递增人民币 12 万元。除租赁土地面积、租金价格调整

  外,双方重新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与原租赁协议内容无实质变化。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2011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与会董事经

  充分讨论后一致认为:该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关联

  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且与关联方签署相应的法

  律文件,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行为,也不会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召开本次董事会之前,

  公司已向独立董事做了详细的情况说明,并征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及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是公允的;关联交易

  协议的签订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 公司与首农集团重新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

  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