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31 11:21:43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11-2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本行关联交易委员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于 2011
年 10 月 17 日、2011 年 10 月 28 日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能源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向北京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 21 亿元(包括原有授信 10.2 亿
元,新增授信 10.8 亿元),授信期限 2 年,提款期 1 年,流动资
金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最低执行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根据本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此笔关联交易
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我行 5.98%的股份,是
我行第三大股东,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8 日,目前注册资本 88
亿元。京能集团是北京国资系统规模最大的企业之一,是北京市
政府出资的投资办电主体,是京津唐电网内第二大发电主体,是
电力行业内最大的地方性电力生产企业之一。京能集团经营管理
着北京市政府电力、节能等相关的投资基金,担负着首都电力、
能源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节能技术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产品的
开发。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
本行与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
一般商业原则,集团本部授信采用基准利率,不优于对非关联方
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我行贷款定价
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对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授信支持符合本行“服
务首都经济”的市场定位,有利于巩固和促进本行在北京市场的
金融业务。
本行向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授信是正常业务经营
所必需的,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
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
益的情况,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内部制度相关规
定。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与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关
联交易进行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向北京能源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授信是正常经营所必需的,授信项下交易定价
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
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
交易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银
行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它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