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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创业:重要合同公告

2011-8-24 12:23:42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证券代码:600967   股票简称:北方创业    编号:临 2011-19 号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重要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签订了 975 台C70E 型通用敞车销售合同,合同

  总价 36,699 万元。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签字后生效

  合同最迟交货期限: 2011 年 10 月 31 日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6,699 万元,

  将为公司贡献营业收入约 31,367 万元,约占本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

  合并营业总收入的 10.85%。其合同的履行对公司 2011 年度资产总额、

  净资产、净利润影响的具体数额目前无法测算,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

  披露。

  一、合同决议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本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评审和决策。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情况

  通过投标的方式,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与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签订了招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THZC2011-2-12),合同总价 36,699 万元。本合同涉及车型为C70E 型

  通用敞车,中标数量 975 台。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中国铁路建设投资公司是 1994 年由铁道部单独投资设立的惟一

  面向全国铁路及相关行业的投资企业,是以资产经营为主、独立核算

  的法人实体,主要负责履行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出资者代表职能,对

  项目公司进行投资,对其经营状况、投资收益 等考核监督,确保国

  有资产保值增值。目前,主要承担部定路网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和需由

  国家铁路控股或参股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工作。

  注册资本金 200 亿元。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主要合同条款

  1、基本条款:

  车辆名称:C70E 通用敞车

  数量:975 台

  金额:36,699 万元

  最迟交货期:2011 年 10 月 31 日

  2、付款条件:(结算方式)

  卖方应每月 8 日(遇节假日顺延)前将货车结算单据报送铁道

  部运输局装备部,经审核及办理相关支付手续后于每月 15 日(遇节

  假日顺延)前提交铁道部财务司。财务司在收到有关单据 30 天内,

  按照交付数量合同价格的百分之百(100%)支付货款。

  根据合同规定若买卖双方须向对方支付某项违约金时,则应在收

  到对方的书面通知后 7 天内用电汇将违约金支付给对方。

  3、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包括技术澄清文件),及铁道部现行技术

  标准、技术政策执行。

  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制造工艺或材料缺陷而发

  生的质量问题负责,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买方收到对在质量保

  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反映后,应在 7 个工作日内通知卖方予以免

  费更换。

  由于质量原因造成行车事故的,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由卖方进行赔

  偿。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6,699 万元,将为公司贡献营业收入约

  31,367 万元,约占本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合并营业总收入的 10.85%。

  其合同的履行对公司 2011 年度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影响的具

  体数额目前无法测算,今后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2、该合同履行对本公司业务独立性的不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该

  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双方履约能力良好,不需要政府信用或金融机构的信贷

  支持。

  2、合同履行中无可预见的重大市场、政策、法律等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件及附件。

  特此公告。

  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