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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细化创业板IPO分红 涉四项内容

2011-12-23 13:00:18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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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日前向各保荐机构与拟上市公司下发《关于创业板拟上市公司分红要求》等文件(简称《要求》),对“IPO分红新政”做出明确规定。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在会项目的每个项目组都收到了,但目前还仅是窗口指导,尚未以发行部正式函件的形式下发。”有保荐人对记者说,“另外,该要求只是订立了原则性标准,具体到企业的现金分红比例设定(目前普遍在10%至30%)等的监管口径,仍待各方与证监会不断沟通与反馈后方可逐步明朗。”

  据了解,《要求》对拟上市企业而言主要涉及四方面内容。首先,要求企业在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如何制定各期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以及调整规划或计划的条件和需要履行何种决策程序等内容。其次,要求企业应在招股说明书“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一节明确或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利润分配政策及历次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情况;公司分红回报规划及其制定考虑的因素及履行的决策程序;发行人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具体的规划和计划。

  再次,要求企业应在招股说明书首页作“重大事项提示”: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所做出的具体回报规划、分红的政策和分红计划等。

  最后,证监会特别要求保荐机构、律师和申报会计师对企业披露的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明确在有关专业意见中载明核查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