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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明:政策支持打造海工大国

2011-8-23 9:20:32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机械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赵志明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为满足国家海洋资源开发的战略需要,“十二五”末期我国要力争成为世界主要海洋工程装备的制造大国。为支持上述目标的实现,国家将通过税收优惠、信贷、金融等政策予以支持。

  中国证券报:我国“十二五”期间对于海工装备有怎样的发展设想和具体目标?

  赵志明:我国海工装备的发展设想是,力争到2015年末,国家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的综合实力大幅提高,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初步形成集科研开发、总装建造、模块建造、设备供应、技术服务等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基本满足国家海洋资源开发的战略需要,成为世界主要海洋工程装备的制造大国。

  具体而言,又分四个方面:一是产业规模上一个台阶。到“十二五”末,海工装备的国际市场份额超过20%;海工装备年销售收入比2010年翻三番,达到2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要超过20%;形成四个年销售收入超过300亿元的产业集聚区。二是企业专业化程度和国际竞争力要显著提高。形成5-6个年产值150亿以上的、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总承包商;在模块设计制造、配套设备供应、装备安装调试、技术执行服务等领域形成专业化的分包商。三是设计研发、自主创新能力要显著增强。四是本土配套能力要显著提升。核心关键设备的本土化配套率要达到25%以上,包括钻井、动力定位、锚泊、升降、电钻、吊机、水下生产等重点设备和系统的配套能力。

  更长期看,到2020年,我国海工装备制造年销售收入要比2015年再翻一番,达到4000亿元;工业增加值要超过30%;国际市场份额要达到35%;本土化配套率达到50%以上。我国要成为世界主要海洋工程装备的制造大国、制造强国。

  中国证券报:为支持上述目标的达成,“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如何从金融角度支持海工装备企业的发展?

  赵志明:国家可能从以下几方面对海工装备企业给予一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海工装备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和出口信贷融资支持力度,包括建造钻井平台、钻井船、采油平台等的企业;对信誉好的海工装备企业及时开具付款、还款保函;加强银行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对在建的海工装备实现抵押融资;设立国家海工装备发展基金,鼓励社会资金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能源开发企业及海工装备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融资;支持国内保险公司对海工装备企业开展首台保险业务。

  中国证券报:总体上看,我国“十二五”期间对于海洋油气开采以及海工装备制造有哪些大致构想?

  赵志明:我国“十二五”期间首先要做的,是抢占海上油气资源。现在在南海,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印尼等共同开发的油气加起来已有近7000万吨,已经超过了中海油,因此抢占资源迫在眉睫。我国下一步开采的重点将在南海和东海。

  与此同时,也要发展海工装备。目前,我国500米以下浅水采油基本没有问题,渤海湾的产能已超过3000万吨。“十二五”期间要提高海洋钻井平台的数量,重点发展深水钻井平台、采油平台,可能还会建造类似“海洋石油981”这样的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国家支持通过收购外国公司的方式引进技术。

  除前述金融支持政策外,“十二五”期间,对于目前需要进口的海洋油气装备如钻井设备、防喷器等高端设备,国家已实行进口减免关税和增值税等优惠措施;对首台重大技术装备也将给予一定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