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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综超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

2012-2-9 13:27:04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证券代码:600361 股票简称:华联综超 编号:201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或“华联综超”)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向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华联鹏瑞”)提供18000 万元委托贷款;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2 年2 月8 日与北京银行、华联鹏瑞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北京银行向华联鹏瑞提供18000 万元委托贷款,期限1 年,年利率15%。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设立时间:2010 年4 月20 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永新路09356 号,注册资本:112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牛晓华,主营业务: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华联鹏瑞总资产127,725.82 万元,净资产111,391.82 万元。2011 年实现营业收入850.00 万元,净利润-457.77 万元(未经审计)。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贷款协议的主要条款:

  委托人:本公司

  受托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人:北京华联鹏瑞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签署日期:2012年2月8日

  交易标的:本公司委托北京银行向华联鹏瑞提供18000万元委托贷款。

  年利率:15%

  期限:12个月

  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定价政策:协商确定利率。

  担保:为了控制风险,本公司与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由北京广合置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助于降低资金成本。华联鹏瑞信誉良好,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还款能力。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利益及发展经营需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负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委托贷款协议》;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2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