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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2-2-5 13:57:47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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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ST化工 公告编号:2012-005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2年1月27日以传真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易风林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叁仟万元人民币借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201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已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此项银行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扩大销售和保证原料采购,公司决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叁仟(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此次借款在2亿元授信额度内),期限一年,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30%(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林木西、樊行健先生和石艳玲女士根据《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3仟万元人民币借款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扩大销售和保证原料采购,公司决定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叁仟(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此次借款在2亿元授信额度内),期限一年,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30%(具体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011年9月6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已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此项银行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此次3仟万元人民币借款在2亿元授信额度内,对此次借款事项我们一致表示同意,并认为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适度借款有利于企业经营。

  四、备查文件

  1、2012年2月2日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