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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天地A:关于关联法人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1-12-16 13:10:22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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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11—044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法人购买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我公司”)

  于 2011 年12月14日接到深圳市鹏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鹏盈

  投资”)的通知,鹏盈投资于2011年12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交易系统购买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深圳市鹏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鹏盈投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东部投资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东部投资”)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而东部投资也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部集团”,东部集团持有我公司31.31%的股份。)的控

  股股东,持有东部集团51%的股份。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鹏盈投资购买公司股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并

  拟通过增持股份分享投资收益。

  鹏盈投资计划自首次增持之日起 12个月内,择机通过二级市场

  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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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鹏盈投资于2011年12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

  公司股份共计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4%。本次增持

  前,鹏盈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

  五、本次增持股份价格:

  平均价格约为6.11元/股。

  六、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根据增持计划,鹏盈投资拟自首次购买公司股份之日起 12个月

  内,择机增持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未设定其它实施条件。

  八、公司控股股东东部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

  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增持本

  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