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1 11:32:56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证券代码:601369 证券简称:陕鼓动力 公告编号:临 2011-032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安分行,委托贷款人民币 3000 万元给洪湖市宏大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期限 12 个月;委托贷款年化收益率 8.528%;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委托贷款概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陕鼓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鼓工程公司”)
委托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贷款 3000 万元给洪湖市宏大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洪湖市宏大有限公司”),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委托贷款期限为 12 个
月。委托贷款期限自签署贷款协议之日起,委托贷款年化收益率 8.528%,利息按季收
取,到期收回本金及利息。
2、本项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委托贷款在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生效并开始实施。
二、借款人情况介绍
1、名称:洪湖市宏大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洪湖市戴家场镇代市路 200 号
3、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邓丰义
5、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 1 - www.shaangu.com
6、经营范围:石化设备、化工填料、塔内件加工、制造、销售及本企业产品进出
口贸易。
7、洪湖市宏大有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状况(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0 年 7739.8 2948.5 10145.9 749.1
2011 年 6 月 5701.0 2816.1 5412.6 541.8
8、借款人与本公司及陕鼓工程公司并无关联关系。
9、借款人给陕鼓工程公司供货产品为:吸收塔及非标设备;年供货量:约 6000
万元。
三、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2、委托贷款期限:1 年,自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计算;
3、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8.528%;
4、回款方式:利息按季收取,到期收回本金。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是为提升供应链管理的效益,稳定供应链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
2、借款人信誉良好,并以应收账款为质押为本次借款提供足额担保,应收账款大
于委托贷款本息,覆盖了本息回收风险。
3、本次委托贷款的资金属于陕鼓工程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五、公司累计委托贷款情况
在本次委托贷款业务发生前,公司及陕鼓工程公司向外累计委托贷款的余额为 0
元。
特此公告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 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