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3 11:37:25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四川金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金康电力公司”);
福建大唐国际宁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德发电公司”);
河北大唐国际王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王滩发电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托克托发电公
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 42.19 亿元(人
民币,下同);本次担保发生前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
公司”)累计为金康电力公司担保数额为 0 万元;为宁德发电公司担保数额
为 0 万元;为王滩发电公司担保数额为 0 万元;为托克托发电公司担保数额
为 0 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 404,052
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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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分别与商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就金康电力公司、宁德发电公
司及王滩发电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借款安排提供相应担保;
本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2 日签署了《平安—大唐托电债权投资计划担保函》
(“《担保函》”),就托克托发电公司通过与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资
产公司”)设立的债权投资计划向平安资产公司的借款安排提供相应担保。
1、就金康电力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 7.5 亿元按股权比例向商业银行提供不
超过 4.09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鉴于公司持有金康电力公司 54.44%的股权,为保证金康电力公司在建工程
建设顺利进行,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同意为金康电力公司银行借款按股权比例
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4.09 亿元。
2、就宁德发电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 6 亿元向商业银行提供不超过 6 亿元的
连带责任担保。
鉴于公司持有宁德发电公司 51%的股权,为保证置换到期借款和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同意为宁德发电公司银行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
度总计不超过 6 亿元。
3、就王滩发电公司与商业银行借款 3 亿元按股权比例向商业银行提供不超
过 2.1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鉴于公司持有王滩发电公司 70%的股权,为保证置换到期借款和补充流动资
金,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同意为王滩发电公司银行借款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2.1 亿元。
4、就托克托发电公司通过债权投资计划与平安资产公司借款 30 亿元向平安
资产公司提供不超过 30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鉴于公司持有托克托发电公司 60%的股权,为保证置换到期借款和补充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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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同意为托克托发电公司通过与平安资产公司设立的
债权投资计划向平安资产公司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30 亿元。
上述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意,因金康电力公司、
宁德发电公司及王滩发电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 70%,故本公司为金康电力公
司、宁德发电公司及王滩发电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批。
二、被担保人情况
1、金康电力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9,500 万元,负责开发、建设和经营康定县
金汤河流域 339MW 水力发电机组。本公司持有金康电力公司 54.44%的股权。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金康电力公司资产总额约为 164,315 万元,负债
总额约为 122,806 万元,资产负债率 74.74%。2010 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18,213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 7,833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金康电力公司资产总额为 162,533 万元,负债总额
为 125,392 万元,资产负债率 77.15%。2011 年 1-9 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10,329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 3,558 万元。(未经审计)
2、宁德发电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56,787 万元,负责开发、建设和经营宁德电
厂 2×600MW 及 2×660MW 燃煤热电机组。本公司持有宁德发电公司 51%的股权。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宁德发电公司资产总额约为 958,494 万元,负债
总额约为 945,957 万元,资产负债率 98.69%。2010 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348,357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22,275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宁德发电公司资产总额为 963,579 万元,负债总额
为 962,224 万元,资产负债率 99.86%。2011 年 1-9 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398,550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11,673 万元。(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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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滩发电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45,000 万元,负责开发、建设和经营王滩电
厂 2×600MW 燃煤热电机组。本公司持有王滩发电公司 70%的股权。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王滩发电公司资产总额约为 366,024 万元,负债
总额约为 332,705 万元,资产负债率 90.90%。2010 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200,524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453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王滩发电公司资产总额为 368,763 万元,负债总额
为 338,984 万元,资产负债率 91.92%。2011 年 1-9 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156,989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3,539 万元。(未经审计)
4、托克托发电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71,402 万元,负责开发、建设、经营托
克托电厂 6×600MW 燃煤发电机组。本公司持有托克托发电公司 60%的股权。
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托克托发电公司资产总额约为 944,285 万元,负
债总额约为 543,461 万元,资产负债率 57.55%。2010 年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560,703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 144,121 万元。(已经审计)
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托克托发电公司资产总额为 930,075 万元,负债总
额为 582,340 万元,资产负债率 62.61%。2011 年 1-9 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 455,710
万元,累计实现净利润 89,977 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本公司拟分别与商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就本公司子公司金康电力公
司、宁德发电公司及王滩发电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借款安排提供相应担保,担保范
围为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
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保证期间是商业银行为债务人依据具体业
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2011 年 11 月 2 日,本公司子公司托克托发电公司与平安资产公司签署
了《关于平安—大唐托电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协议》,平安资产公司将向托克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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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债权投资资金。根据上述债权投资计划,本公
司于 2011 年 11 月 2 日签署了《担保函》,就平安资产公司向托克托发电公司提
供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债权投资资金提供全额担保。担保范围为本金不超过 30
亿元的债权投资资金及该被担保的本金所产生的债权收益、补偿金、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等全部金额。保证期间是自《关于平安—大唐托
电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协议》项下偿债主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6 个月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金康水电公司、宁德发电公司、王滩发电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以
及托克托发电公司向平安资产公司借款,均是为满足置换到期借款、补充流动资
金及项目建设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向商业银行及平安资产公司
借款提供全额或相应股权比例的担保,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本公司为金康电力公司、宁德发电公司及王滩发电公司的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事项将以补充提案的形式,提交于 201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 2011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 404,052 万元(未经审计),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0.54%,均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
营公司担保,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