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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尔:同意政府将重庆南路9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储备的公告

2011-10-28 11:30:14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证券代码:600690      证券简称:青岛海尔     公告编号:临 2011-037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政府将重庆南路 99 号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纳入储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政府下发文件《关于实施重庆南路 99 号冰箱厂厂房拆

  除的函》及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青岛市统一征地办公室《关于青岛海尔股份

  有限公司位于四方区重庆南路 99 号(原小白干路 165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

  入储备有关问题的复函》(青征储函字[2011]59 号),本公司位于重庆南路 99 号(小

  白干路 165 号)的冰箱厂地块,因青岛市四方区总体规划调整,该土地使用权由

  政府予以收回,政府将按照依法通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竞价出让收入

  扣除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地铁建设基金等有关税费后的 80%(含

  土地储备成本)给予本公司土地补偿费。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同

  意政府将重庆南路 99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纳入储备的议案》,为配合青岛市城

  市发展,同意四方区人民政府收回位于四方区重庆南路 99 号(原小白干路 165 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补偿费将按照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收益基金、农业

  土地开发资金、地铁建设基金等有关税费后的 80%核算(含土地储备成本)。董事

  会预估本次土地使用权涉及的补偿费在本公司 2010 年度净资产 5%以上,但不超

  过 2010 年度净资产 50%,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

  与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办理入储手续、签署《青岛市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

  权协议书》及处理其他后续事宜。

  一、  概述

  本公司位于重庆南路 99 号(小白干路 165 号)的海尔冰箱厂地块,因青岛市

  四方区总体规划调整,该土地使用权由政府予以收回。除该土地使用权外,另涉

  及该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等相关资产。

  1

  二、     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的基本情况

  本次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及相关资产为位于重庆南路 99 号(小白干路 165 号)

  的土地使用权及该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

  1、   土地使用权

  拟收回的土地使用权截止 2011 年 9 月 30 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221.96 万元,

  包括 4 宗土地,合计土地面积 102288.1 平方米,宗地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使用权面

  使用权终   使用权

  编号     土地证号     土地位置    地号   用途              积(平方

  止日期   类型

  米)

  青国用  青岛市重庆南路

  2043 年 6

  1    (2000)字第  99 号(小白干路   D7-5-1   工业         租赁   28658.9

  月6日

  40270 号     165 号)

  青国用

  2047 年 12

  2    (2000)字第     同上     D7-5-2   工业         转让   11015.2

  月 30 日

  40266 号

  青国用

  2047 年 12

  3    (2000)字第     同上     D7-5-4   工业         转让   12655.9

  月 30 日

  40264 号

  青国用

  2047 年 12

  4    (2000)字第     同上     D7-5-5   工业         转让   49958.1

  月 30 日

  40265 号

  2、   房屋建筑物

  本次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房屋建筑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               所有权人            建筑面积

  青岛海尔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

  青房自字第 5647 号                             43622.99

  尔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青岛海尔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

  房权证自字第 2190 号                             55422.95

  尔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房权证自字第 2888 号       青岛海尔厨房电器有限公司[注]        13651.87

  注:青岛海尔厨房电器有限公司(已更名为青岛乐家电器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

  其 0.938%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1169.HK)

  间接持有其 94.95%的股权。

  三、     对本公司的影响

  2

  1、 青岛海尔电冰箱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前身,且其主要生产能力均已整

  体外迁,因此,政府收回位于四方区重庆南路 99 号(原小白干路 165 号)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后对本公司的经营不会造成影响。

  2、 本次土地补偿费将按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土地收益基金、农业土地开发资

  金、地铁建设基金等有关税费后的 80%核算(含土地储备成本),补偿定价符合市

  场行情和相关政策。

  四、   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