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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控股股东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2011-9-24 12:53:05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1-067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维护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能源”)的利益,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永泰能源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永泰能源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拟收购相关煤矿资源作出相关承诺,现公告如下:

  本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永泰能源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收购山西灵石银源安苑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上述三处煤矿企业所属矿业权业经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北京经纬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并分别出具经纬评报字(2011)第087号、经纬评报字(2011)第086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和经纬评报字(2011)第088号《探矿权评估报告书》。有关情况已在永泰能源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中予以披露。

  根据国家及山西省、陕西省有关矿业权管理规定。目前,山西灵石银源安苑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储量文件已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备案保有储量分别为2,987.00万吨和3,217.00万吨,尚未报送国家国土资源部备案;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储量文件已报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备案保有储量为114,368.00万吨,根据国土资发[2010]14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相关规定,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矿产资源储量文件不需再报送国土资源部备案。若相关政策发生变化,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储量差异补偿方法仍适用本公司的如下承诺事项。

  本公司作为永泰能源的控股股东,就永泰能源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拟收购上述三处煤矿资源作出如下承诺:

  1、山西灵石银源安苑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两家煤矿企业保有资源储量、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精查后的保有资源储量报相关国土资源部门备案后,如果备案后的保有储量低于评估所选用的保有储量,将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向永泰能源先行补偿赔付,然后本公司再向相关转让方追偿。

  2、本公司先行补偿赔付标准,将根据三处煤矿的实际交易价格加上尚未缴纳的资源价款后计算的保有储量单价,乘以备案后的保有储量与评估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占股权比例折算,即:补偿赔付额=[(实际交易价格+尚未缴纳的资源价款)/保有储量]×(评估选用的保有储量—备案后的保有储量)×永泰能源所占股权比例。

  3、三处煤矿的实际交易价格加上尚未缴纳的资源价款后计算的保有储量单价分别为:山西灵石银源安苑煤业有限公司22.29元/吨,山西灵石银源新生煤业有限公司18.65元/吨,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4.12元/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