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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元股份: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9-20 11:59:24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1-59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正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 年 9 月 19 日上午 10:00,公司 201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北辰时代大厦 1406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邓永祥先生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 29,563,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20000 万股)的 14.78185%。

  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陈东辉律师、王巍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大会经集中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以同意 29,563,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审议通过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收购托里县世峰黄金矿业有限公司 52%股权的议案》。

  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东辉律师、王巍巍律师出席了本公

  司 201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股东资格、表决程序

  及表决票数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