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9-15 11:25:03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证券代码:601208 证券简称:东材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0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11 年 9 月 02 日以专人送达、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1 年
9 月 14 日在公司东方宾馆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于少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3 万吨无
卤永久性高阻燃聚酯生产线的议案》
项目总投资为 12315 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3 万吨无卤
阻燃聚酯树脂的产能(其中,15000 吨 V2 级无卤阻燃聚酯树脂用于
建筑及交通工具内饰材料;13000 吨 V1 级无卤阻燃聚酯树脂用于高
阻燃等级地毯、针刺滤布、篷布等产业用纺织品及阻燃泡沫材料、阻
燃工程塑料;2000 吨 V0 级无卤阻燃聚酯树脂用于生产 V0 级阻燃聚
酯薄膜、阻燃工程塑料及流延片材。)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2000 吨
电容器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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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14779 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2000 吨电容器
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的生产能力。其中,1200 吨电晕处理光膜;800
吨单、双面粗化膜。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7200 套
大尺寸绝缘结构件项目的议案》
项目总投资 6790 万元。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7200 套大尺寸绝
缘结构件生产能力。其中,7000 套直流输电换流阀用绝缘组件,产
品包括:直流输电换流阀用绝缘槽梁、直流输电换流阀用绝缘拉带及
加工件,主要用于高压/特高压直流输电换流阀以及柔性直流输电换
流阀; 200 套玻璃钢缠绕制品,主要产品包括:玻璃钢锥环、绝缘
筒、穿墙套管,广泛用于核电发电机、火电发电机、变压器、输变电
等领域。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原材料及产成
品仓库的议案》
项目计划总投资 2575 万元。新建 1 个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规
划总建筑面积为 22578 ㎡ 。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建成后,将形成完整、
有序、高效的现代化仓储系统,满足公司在经开区新建、扩建项目的
生产需要,有效提升公司现代化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快速、持续
发展。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项议案尚须提交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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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公司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 1.96%,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6 个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召开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3 万吨无卤永
久性高阻燃聚酯生产线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
产 2000 吨电容器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7200 套大尺寸绝缘结构件项目的议案》、《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相关事项请参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23)。
特此公告。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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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部分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14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
建设年产 3 万吨无卤永久性高阻燃聚酯生产线的议案》、《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2000 吨电容器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项目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7200 套大尺寸绝
缘结构件项目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原材料及
产成品仓库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经
讨论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 3 万吨无卤永久性高阻燃
聚酯生产线、年产 2000 吨电容器用超薄型聚丙烯薄膜项目、年产 7200
套大尺寸绝缘结构件项目、原材料及产成品仓库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要求,为公司可持续增长创造条件,有利于公司
长远发展。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1.96%)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 50%,单次
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 6 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部
分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徐 坚 杨鸣波 马宗桂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