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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铝业: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2011-8-11 10:53:52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作为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铝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利源铝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原 10000T 挤压生产线厂房用于公司新增的其他设备,且公司募投项目中用于生产苹果笔记本电脑外壳及键盘的加工中心已订购,现还未到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现在厂房已不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施。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现需新增土地并新建 10000T 挤压生产线厂房和深加工车间厂房。

  公司本次拟增加的实施地点为公司东侧,紧临公司,此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拟新征土地 5 万平方米,新建两个车间,建筑面积分别为:深加工车间 2520 平方米,10000T 生产线车间 18144 平方米。经公司初步预算,购置土地需资金 1020万元,新建厂房需资金 4132.8 万元,合计 5152.8 万元。

  公司拟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并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购置新增募投项目厂地和新建募投项目生产车间的厂房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吉林利源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地点的保荐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为丰 李 建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