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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传媒: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7-18 9:28:33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 7 月 15 日上午 9: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办公楼十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龚曙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9 人,代表股份数136403378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79600 万股的 75.9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保荐人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40337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运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40337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6403378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袁爱平、廖青云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