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3-10 10:45:16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月28 日,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伊春中院”)作出(2009)伊商破字第1-8 号民事裁定书,对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家具”或“本公司”)的破产重整作出终结裁定,裁定光明家具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现将本公司破产重整进展情况、重整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及资产人员情况予以公告。
一、本公司破产重整进展情况
2009年11月9 日,伊春中院作出(2009)伊商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
公司管理人分别于2009年12月14 日、2010年4 月19 日、2010
年8 月4 日主持召开了债权人会议,对债权人及债权金额予以确认,对本公司《重整计划》进行了审核。
2010 年8 月5 日,伊春中院作出(2009)伊商破字第1-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公司 《重整计划》,本公司全部财产将按照有利重整计划执行的方式进行变现处置。
按照伊春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具体执行如下:
(1)对按照《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本公司的出资人共计让渡的1,490.75 万股股份,公司管理人已与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通海”)签订《股票转让协议书》,将上述股份转让给京通海及其指定方。
(2)按照 《重整计划》,公司先后三次对其合法拥有的除货币资金外的全部资产(包括对外应收债权、长期股权投资、土地、厂房、设备、库存产品及原材料等)进行公开拍卖,但均因无合格竞买者参
与竞买而流拍。2010 年11 月25 日,公司管理人与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集团”)达成协议,以人民币53,000,000 元的转让价格将标的资产转让给光明集团。2010 年12 月29 日,伊春中院作出(2009)伊商破字第1-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鉴于光明集团已支付全部资产转让价款,并承诺妥善安置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全体职工,本公司的全部资产的所有权归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011 年1 月28 日,伊春中院作出(2009 )伊商破字第1-8 号民事裁定书,对本公司破产重整做出终结裁定,认为本公司已经完成重整计划规定的资产处置、职工安置、股权让渡以及处置、债权清偿等各项工作,裁定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以上相关信息均已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本公司重整后股权结构:
截至2011 年1 月31 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股权结构情况为:公司总股本为185,711,578 股,其中:流通股股份83,493,972 股,占总股本比例44.96%;非流通股股东共14 家,持有非流通股股份共计102,217,606 股,占总股本比例55.04%。
公司未实施重整计划前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
非流通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号
1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9618224 32.10
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16500000 8.88
3 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 16016000 8.62
4 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5299840 2.85
5 伊春光明纸箱制造有限公司 2693600 1.45
6 伊春天河经贸有限公司 1059968 0.57
7 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劳动服务公司 847974 0.46
8 哈尔滨市南岗区北亚商店 182000 0.10
合 计 102,217,606 55.04
按照《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股票让渡后,致使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增加四户,现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
非流通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号
1 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979,308 27.45
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14,850,000 8.00
3 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 14,414,400 7.76
4 深圳市圣泉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769,856 2.57
5 襄垣县宏钰洗选煤有限公司 4,329,000 2.33
6 山西维尔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886,000 1.55
7 太原市汇东科贸有限公司 2,886,000 1.55
8 伊春光明纸箱制造有限公司 2,424,240 1.31
9 袁野 2,020,000 1.09
10 伊春天河经贸有限公司 953,971 0.51
11 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劳动服务公司 763,177 0.41
12 北京京通海投资有限公司 577,854 0.31
13 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 200,000 0.11
14 哈尔滨市南岗区北亚商店 163,800 0.09
合 计 102,217,606 55.04
三、本公司重整后资产和人员情况:
截至2011 年1 月31 日,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本公司总资产为4,796 万元,总负债为3,296 万元 (按照重整计划,公司对未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金额,依据债务清偿比例公司进行了预提),所有者权益1,500 万元,资本公积金6,234 万元;公司现有职工5 人。
特此公告。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3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