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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转户农民出让承包地获益

发布时间:2013-3-13 6:45:53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字体:

广东印发城镇化发展规划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最新印发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下称《规划》),广东将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异地务工人员入户城镇积分制。值得注意的是,农民进城市民化后,原有的农地、宅基地等该如何处理?《规划》提出,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收益。专家表示,尽管《规划》只是一个指导性文件,但说明宅基地流转的方向已经明确。

截至“十一五”期末,广东城镇化率达66 .2%,比“十五”期末提高了5 .5个百分点;而根据《规划》,到2015年更预计达到70%。城镇化率稳步提高的背后是大量农民“洗脚上田”。但客观来看,受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因素影响,目前农民进城后实现彻底的“市民化”障碍不小。一方面农民手中没钱,买不起商品房,很难在城市扎根;另一方面老家的土地、房屋却抛荒、闲置。如何解除农村劳动力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特别是防止出现农民“手中无钱,脚下无地”的现象,是当前新型城镇化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