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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计税20% 东莞执行已5年

发布时间:2013-3-4 7:01:40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字体:

实施(交易总价-原价-合理税费)×20%,“国五条”细则出台,合理税费能否依旧扣除?

全国两会前夕,“国五条”细则出台,明确应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二手房个税。专家媒体解读为“按卖房差额的20%计征个税”,立即引爆一二线城市的二手房交易,不少购房者抢闸签约。

不过,南都记者走访发现,东莞暂未见二手房交易反弹。早于2007年,东莞已先执行新政,二手房按差价20%计征个税,已有5年之久。

据悉,2007年新政执行后不久,东莞二手房交易市场甚至遭遇一轮低潮。据了解,当时的佛山南海和东莞都强制执行了差额20%的个税条款,南海合富置业的十几个营业店交易基本为零,东莞的二手房成交量也一度滑坡。“可是从长远看,二手房交易很快又恢复,楼市并未受到影响,就是大家买房掏的钱都多了。”启富置业总经理助理林晶说。

业界预计,此次个税调整对东莞楼市的影响不大,购房者更关注的是,按照现行政策,东莞是在卖房差额中扣除了中介费、装修费、银行利息等各项合理税费后,再计征20%的税费。此番“国五条”细则出台,东莞原有的税费减免是否依旧?

另有专家则提醒,媒体过于关注“20%”,却忽略了“国五条”另一细则,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目前的改善型住房需求占了东莞的30%,如果地方政府再次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将直接带来东莞楼市的波动。

东莞市地税局相关人员昨日回应,国家刚公布新政,地方部门暂时仍未收到上级文件,“不过,我们不会仓促颁布新的实施方案,而是根据东莞的实际情况做出考量”。在这之前,则一切仍按照旧有政策进行。

账本

80㎡住房两种计税方案相差两万

按照国家的政策,一直以来,二手房交易计征个税是“二选一”方案:按卖房差价的20%计征,或是按卖房总价的1%~2%计征(1%针对普通住宅,2%针对非普通住宅)。但早于2007年起,媒体就报道,“二选一”在东莞已名存实亡,东莞二手房交易个税已按20%强征。略有不同的是,东莞计征二手房交易个税是:(房屋交易总价-房屋原价-合理税费)×20%。

以一套80m 2的房子为例,东莞2007年的一手房均价5148元/m 2,满5年后出让,2012年住房均价约8271元/m 2,如果其中的装修费用有6万,中介费按房屋总价的3%计取,另外假设5年来已缴房贷利息是1万元。

按照差价20%计征的方案是:[80×(8271-5148)-60000-80×8271×3%-10000]×20%=31997.9元。

如果按总价的1%计征,应缴个税则是80×8271×1%=6616.8元。

依此查看,一套80m 2的小户型,两种计算方式不同,个人所得税缴交额相差超过2万元。不过,南都记者走访发现,有住房中介表示,按20%的方案缴交个税,可以人为“做平”,即将装修发票等抵扣的额度上调,从而减少缴交的个税额度。

分析

首付和利率变动伤筋动骨

尽管近5年来,从国家到地方各种政策出台“下药”,仍止不住东莞房价一路上扬。瑞峰置业副总经理姚丽军分析,从长远看,税费调整对楼市的波动不大,而是直接增加购房者的负担。近五年来,影响东莞楼市的主要因素是宏观经济环境及货币政策,“多交点税费还好,可是银行贷款一缩,很多人就没钱买房了”。2009年“9·27”文件,将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提高到4成,东莞楼市的成交量很快就大幅下滑。到后来,东莞二套房的商贷首付比例已高达6成,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3套房则完全停止放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