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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私募基金会建议尽快明确私募基金法律地位

2012-2-29 14:02:04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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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由华民创富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民大学企业与组织研究中心、人民大学中国财政金融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2012年中国私募基金发展研讨会暨《中国私募基金(2011)》新书发布会”在京举行。

 

  该书建议,应该尽快明确私募基金的法律地位,建立完善高效的监管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实行适度监管,采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公司自治相结合的模式,统一监管、分类发展。

 

  目前,我国法律对私募基金还没有明确的定义,法律地位缺失导致私募基金一直处在“灰色地带”。该书指出,私募企业应逐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规范投资决策流程与信息披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加大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不断满足投资者多元化和个性化的财富管理需求。据书中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2011年底,阳光私募存续产品达1789只,资金规模16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