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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即将试点再引争议 能否抑制房价效果存疑

http://www.sixwl.com/2011-1-13 9:39:57来源网络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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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春天,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曾培炎带队到上海调研如何调控房价,中房上海总经理桂国杰对调研组提出建议,征收持有环节税,减少流转税。桂国杰提出这个意见后,还被叫到北京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对温家宝总理和各位副总理汇报关于征收保有税的想法。 

  当年10月份,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议中提出要研究开征物业税。

  2011年1月12日下午,中国房地产集团理事长孟晓苏指出,中房置业上海总经理桂国杰可谓是房产税的首倡者。

  欣喜者欢呼,中国蹒跚的房产税改革终于迈出关键一步。批评者说,地方政府把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财税改革,庸俗化了,成了短期的房地产调控的工具,贻害无穷。

  这项改革会播下了龙种,却收获跳蚤吗?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财政金融研究室主任倪红日把房产税的改革,视为第三次财税体制改革的收官之战。“现在正在进行第三次大的税制改革,前面两轮大的税制改革当中,我们主要改的是一些大的税种,像增值税、所得税改得比较多,但是这种房地产税、财产类型的税务改革相对来讲没有得到重视,所以改革是滞后的。”

  针对重庆、上海两地的试点方案,1月12日,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副教授曲卫东说:“拭目以待,看重庆、上海怎么开征房产税。步子大了,容易扯着!”

  “利用房地产税调控市场,这是错误的。财产税的主要功能是组织地方财政收入。” 曲卫东教授认为,“开征房产税要修改《房产税征收管理条例》,原来的房产税只是就房子或称建筑物的价值征收,不包括土地价值。如果征收房地产税,没有法律支持,重庆和上海都可以违法吗?没见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根据房地产大小或豪华程度区别征收房地产税的。”

  2010年9月17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对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的众多官员说:“它非常牵动感情,有明显的争议,到现在为止,我们还在拭目以待,看看有没有可能在某些经济性一线城市现行先试,中国渐进改革明显路径依赖以及互相制约焦灼状态,我们很难再设想一下全局推开某一个很痛快全覆盖的配套改革方案,很多事情得渐进去做。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挑战和任务。”贾康发言时,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胡存智在座。

  2010年9月29日,国家财政部、国税总局以惯有的答记者问形式,首次明确“从国际经验及公平、规范的角度看,房产税应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普遍征收。但考虑到这项改革情况复杂,拟先在部分城市对部分个人拥有的住房进行试点,再逐步扩大到全国。”

  可惜的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谈及的“从国际经验及公平规范的角度”,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方案讨论过程中,均未体现。在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政策中,各种方案均未进行公开讨论。

  关于房产税的每一次传言,都在引发市场和民众的恐慌性心理。

  1月10日,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说,假如我们没有土地出让金,那么我们应该所有的房子都收房产税或者物业税。但是我们前道收了出让金,后道再收物业税,两头收的话就过分了。所以我是反对两头收的。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部副部长林家彬曾指出说,土地出让金是属于地租的范畴,租和税有本质的不同。

  而重庆、上海直接从住宅入手的试点方案,更是推翻了中央财税部门一直以来的共识:“征收房地产税,收益性房地产来讲先行一步,住宅要研究,但是不可行。”

  一位社科院的学者说,现在房产税是一种政治上宣示。在“十一五”规划中,现在没有开展实质性工作的有两个,一个是个税综合改革,另外一个就是房产税。现在政府所做的主要是,在3月份的人代会上,有所交代。

  国税总局一位司长说,税收的首要功能就是筹集收入,我观察了一些学者,观察社会上民众的反映,特别是2009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大幅度的涨价,民众从情绪化的角度考虑,对房地产税抑制价格的功能给予过大的希望,这恰恰会丢掉最基本的功能,市场下行了怎么样考虑呢?

  此外,从国际经验看,通过房产税来打压房价,少有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