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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告

2012-12-13 13:48:52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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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17 证券简称:东方电热 公告编号:2012-053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 年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和复审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火字〔2011〕123号)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12 年 2 月开始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工作。

 

  公司日前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232000113 ;发证日期为 2012 年 5 月 21 日;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华人名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名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将连续三年(即 2012 年、2013 年、2014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1 年第 4 号公告,2012 年度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 2012 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