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房产 >> 滚动新闻 >> 浏览文章

公司提供劣质混凝土盖经适房被判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3-4-10 8:48:00 来源:京华时报北京 【字体:

近日,因将劣质混凝土提供给经济适用房项目,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被市一中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20万元;该企业经理王国栋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大兴旧宫三角地经济适用房项目由北京日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双方约定,混凝土由日月公司提供,其中一部分混凝土来自北京华跃腾飞混凝土公司。

北京住总第二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某说,混凝土到场后,施工人员发现灰的和易性不好,终凝时间长。一位项目经理证实,华跃腾飞公司供应的混凝土有两个问题,一是里面发现过砖头等杂物;二是初凝结束前出现裂缝。张某说,公司从2010年3月22日开始,陆续给日月公司发函件,说明混凝土的问题。检测报告显示,混凝土不合格。公司于同年6月8日正式停工。

2010年6月,市住建委介入调查。为应付检查,华跃腾飞公司经理王国栋让公司实验员补做几十份混凝土试块合格的实验报告。实验员说,根本就没有做试块,实际配比比提供给施工方的配比少了70-100公斤的水泥,都是用矿粉替代。

此外,为应付检查,华跃腾飞公司还临时请来一位技术总工程师,王国栋的朋友王某。王某说,他有建筑工程师资格证,所以答应给王国栋做技术总工,但他并未参与管理,只是被叫来一起应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