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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区租房两年就有机会落户

发布时间:2013-3-7 14:31:00 来源:齐鲁晚报济南 【字体:

日前,德州流动人口管理细则正式出台。流动人口申请到居住证后,即使是租房居住,只要符合一定条件就可申办常住户口。

据了解,德州对于流动人口的管理细则已出台,划定了流动人口应享有的权益和公共服务。其中,符合相关条件可申请常住户口和解决子女入学问题,这对流动人口来说无疑是个利好。

流动人口持有居住证后,符合“在市区内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等五项条件之一即可申请在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不具备常住户口申请条件的流动人口,符合一定条件,其适龄子女同样可以在德州市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需要提醒的是,流动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跨县(市、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员,不包括在市辖区城区范围内跨区居住的人员以及在本县(市)范围内跨乡(镇)居住的人员。

据了解,德州目前已办理9450个居住证。

常住户口申请条件

流动人口持居住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在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1.进城务工人员在市区内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 

2.大中专院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正式录(聘)用,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

3.租住成套住房(房产部门需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实际居住两年以上,且有稳定生活来源的;

4.通过合法途径购买(含二手房)、自建、继承房屋,并实际居住,且有稳定生活来源的;

5.投资经商、兴办实业,有合法稳定经营场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按规定通过验定或年检的。

子女入学申请条件

流动人口持居住证,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以在德州中小学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可申请报考居住地的高中段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