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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要避免误伤刚需

发布时间:2013-3-4 6:58:51 来源:南方都市报深圳 【字体:

粤港直通

□康殷志(香港,记者)

新国五条细则出台,二手房交易征重税。事实上在近年来楼价屡创新高的香港,港府一直通过税费增加交易成本的政策打击楼市炒卖。

2003年非典期间,香港楼市陷于最低谷。疫情之下,连生命尚且面临威胁,作为财产的房屋更加乏人问津。但也从2003年起的10年间,成功摆脱非典阴影的香港楼市重回上升轨道。当年香港非典疫情暴发的重灾区淘大花园,2003年价格最低时只有每平方尺2000元(港元,下同),10年后的今日已经涨到每平方尺8000元。事实上,10年间香港房价普遍翻了两番,今日香港楼市价格已经超越1997年的最高点。

平抑楼价,打击炒风自然是港府的要务。但实施自由经济的香港,特区政府不会轻易动用行政措施干预楼市交易,内地政府常见的针对楼市的限价限购政策,香港并未使用。而通过提高交易过程的税费成本,即是港府的一贯调控思路。

香港楼宇买卖需要征收印花税。为平抑炒风,2010年11月20日起,港府在楼宇买卖印花税基础上,新增“额外印花税”,规定任何以个人或公司名义,在2010年11月20日或以后取得住宅物业,并在取得后24个月内将其转售,均须缴交,以此打击短期炒卖行为。

2012年,港府进一步提高“额外印花税”税率,把适用期延长至三年:买入后首半年内出售单位的税率增至20%;半年至一年为15%;一年至三年为10%。同时新增买家印花税,规定非香港永久居民及所有公司购买香港住宅,除了缴付一般印花税,需缴付15%的买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