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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令房东房客犯难 租房用电咋算才公平?

发布时间:2013-2-26 15:51:00 来源:新民晚报上海 【字体:

自江苏去年7月实施阶梯电价以来,对租房一族来说,他们的电费缴纳一直是笔糊涂账。前面的租户用完了基准电量,自己甫一搬入就“享受”起了高价电费,由此产生的矛盾不少。眼下,租房潮正迎来年后的高峰期,电费到底怎么算成了房东房客都头疼的问题。

房东擅自涨电价

在南京三牌楼附近小区租住了好几年的柴先生这几天正四处找房子准备“另谋出路”。原来,和柴先生合租这套三居室的都是年轻小伙,用电向来大手大脚,电费却大家均摊。去年下半年实施阶梯电价后,两个月就用完了基准电量,后面的电费一路水涨船高。前几天房东又提出万一他们上半年搬走,后面的电费不好算,现在就要给电费加价,直接跳到最高档,按八毛钱一度电计算。

对自己加价行为,房东的解释很理直气壮:“合租的人多,用电量很快就会到第三档,万一他们那会儿搬走,你让后面的租客怎么办?干脆大家一视同仁,对谁都公平。”

盼望有个标准规范

电费到底该怎么算,房东其实也很头疼。前一个租客将一档低价电用完,后续租客用高价电的情况比比皆是。“水电煤这些公用事业费我们又不能随意涨价,但也不能因为价格有落差而让我们替租客掏腰包吧。”房东吴元琪就曾遇到过这样一件烦心事。他的一套房子去年6月初开始出租,租期半年。其间租客的用电量很大,到12月初合同到期租客必须搬走。按照阶梯电价计算的费用要比原先计价方式多出不少,但由于他家是单月抄表,清算要在次年1月。无奈之下,吴元琪只得按第一档电量费用“毛估估”收取了租客费用后,在账单下来后作为房东再去补交不足部分。

由于供电公司是向房主收取电费,供电公司与租户之间没有供用电关系,供电公司不负责在房主与租户间的租赁关系变更时进行阶梯电价清算。因此,不少房东为了转嫁风险而采取涨价、预付电费等行为。“涨价也是我们不得已而为之。”吴元琪希望最好能有个标准来规范出租房的公用事业收费问题,让房东房客都放心。

可以尝试“按月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