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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土房管局明确限价房申购出租流转政策

发布时间:2013-2-19 14:23:00 来源:北方网 【字体:

节后,天津市首个开盘限价房项目迎来大批前来咨询的市民。咨询现场,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对市民最关心的“限价房能否出租”给出明确解释:本市在限价房出租政策方面没有限制,市民购买限价房后可以租出去,但必须用于居住,不能用于经营或商用。

市民刘女士符合本市限价房购买条件,她关注限价房项目半年多了,但迟迟不敢出手。“我女儿在河西区上学,我家三口人在学校附近租房住,看中的限价房位于北辰区,距离女儿学校太远,因此买完也不能立刻住进去。”刘女士说,如果能把新买的限价房租出去就好了,既能实现“有房梦”,也能缓解家里暂时的经济压力。由于限价房属于保障性住房,刘女士担心购买限价房后出租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对此,本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明确,本市允许市民将限价房租出去,但是出租必须符合住宅的使用规定,可以租出去用于居住,但是不能用于经营或商用。用途要尤其注意,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生活。此外,本市的限价房在购买并且交纳契税五年以后才可上市交易,从契税票交契税的时间开始计算,五年以后可以上市。上市交易时政府不收任何增值收益,按照商品房上市的相关税费规定来缴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