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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争着为炒房客避税出招

发布时间:2013-3-7 8:36:00 来源:和讯网 【字体:

金证券记者 胡春春

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发布后,网络流传多版本针对个人的二手房交易避税“法宝”。近日,更是出现了专门为炒房客设计的避税方案。不同的是,这一次跃跃欲试、出头张罗的有信托、基金甚至是私募等金融机构。看到这些避税方案,有人拍手称“机构又有新业务了”,有人则担心“到底可不可行”。

《金证券》记者走访业内人士,对这些“创新金融方案”一一做了分析。业内人士调侃称,“炒房的兄弟们,别折腾了;机构的同行们,咱能把创新用在别处吗?!”

 信托渠道两类“建议”

新“国五条”细则发布后,最引人关注的莫过于“二手房交易,卖方需按照所得缴纳20%的税”。细则一出,各地二手房交易市场过户爆棚。随后,网络开始流传多个版本的避税方法,只是这些方法大多来自普通网友,且主要是关于个人二手房交易的。

不过,这两天,支招的人和对象都有了新的变化。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3月5日,知名信托行业微博“信托圈儿”公开写道:“搞个房地产交易信托创新,避税的同时理财,一举两得……卖方房子和买方资金分别委托给信托公司设个财产权信托(办抵押和公证),事前签订交易价格,2年内资金投固定收益低风险产品,收益归信托公司作为管理费,到期分配信托权益,直接交易过户 ”

有信托专业人士还在微博中提议,信托公司可以成立子公司做GP(一般合伙人),买房的和卖房的分别以资金和房产出资做LP(有限合伙人),入伙之后双方互换份额,减资退伙。GP在里面相当于双方资金监管、履行手续监管的角色,不对外经营,不分配收益,而LP也不需要缴纳个税。

业内人士评价,上述两个方案更像是为做大额交易的炒房客们定制的。

金融机构渴望“新业务”

实际上,这两天为“炒房客”们“出谋划策”的不仅仅只有信托行业,个别基金、私募等机构人士也在微博上为二手房交易避税“冥思苦想”。

一名公募行业人士称,“若干套房子加在一起,总额可以做成基金专项,卖出方作为委托人、买入方作为受益人。到期后,以资产归给受益人,这样有免除所得税的可能。房源量越多可能越好做。”而私募人士也在微博中写道,“私募中的产品更丰富,想要打包做项目太容易了。”

此外,一些专业人士还公开建议,针对新“国五条”细则,机构可开展一系列新业务。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一名网友在自己的微博中称,“信托公司可开设房产抵押权托管业务,个人客户把自住房产的抵押权交付给信托公司成立委托关系,信托公司根据房产进行评估,然后集合办理抵押登记,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出资金,投向其他信托资产业务,中间息差至少在5个点以上,收益超过同期存款。”

同样,公募行业人士也称,在炒房客无法出手手中房产的时候,机构或许可以帮助其利用若干房产做打包项目,进行“新型融资”,以便帮助其解决暂时的财务危机。

理论成立操作困难

金融手段丰富、金融从业人员创新,对资本市场来说都是好事,不过对于上述机构和专业人士们的“热情”,监管部门资深人士尴尬地表示,“只能看看笑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