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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楼市差别化信贷细则

发布时间:2013-4-23 8:39:06 来源:网易博客 【字体:
    4月7日晚,央行营业管理部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发布了关于“差别化信贷政策”的实施细则,首次对“有房”和“无房有贷”的购房人群进行了政策细分。

    从商贷情况来看,此次细则规定,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而对贷款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上升至70%。但这其中还有一个补充规定,对于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不低于60%的政策;另外二套房贷款利率依然保持原有的“上浮10%”。

    亚豪机构副总经理任启鑫分析认为,此次信贷政策的细则最大的亮点即在于对“卖小买大”的“改善型自住”购房群体维持原有的政策,对于名下有房再次购买的群体首付比例再次提高10个百分点。这一细分主要体现出两个方向性的原则,首先是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方向仍然是从严从紧;其次则将“改善型自住”的需求从二套房趋紧的走向中拆分出来,则体现了政策人性化一面,从之前的政策执行中吸取经验教训,减少对于自住需求的误伤。但是从政策效力来看,仅是首付款10个百分点的提高,没有预期中利率由10%上升至30%的补充,对于已经拥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改善型客群来讲,影响并不会太明显。

    从公积金贷款来看,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同样由60%上升至70%;对于无房但有贷款记录的家庭,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亚豪机构副总经理任启鑫分析认为,公积金的情况相对较为复杂,3月底公积金贷款就曾针对二套房认的定做出一次调整,由原本的“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又认贷”。由此虽然此次细则中公积金贷款也将“无房有贷”的家庭从纯二套房认定群体中区分了出来,并且比纯二套房家庭首付款低出10%,但是相比3月底之前,仍然是由首套房更改成了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直接由30%攀升至60%。

    综合此次商贷与公积金细则情况来看,最大的亮点是政策制定更加向人性化方向发展,对于已有住房的二套需求将产生一定的抑制作用,但是购房者的实际付出总成本并未明显增高,其作用主要在于降低非首套置业的金融杠杆率,提高多次置业的购房门槛,同时向购房者传递决策层还将大力度紧缩楼市调控,进一步打压以资产保值增值为目的的购房需求,通过减需求来缓解供需矛盾,降低购房者预期、稳定房价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