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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关于实施“美丰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三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3-3-16 来源:证券时报 function ContentSize(size) {document.getElementById('MyContent').style.fontSize=size+'px';}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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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13-15

转债代码:125731 转债简称:美丰转债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美丰转债”赎回事宜的第三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美丰转债”(代码 125731)赎回价格:103 元/张(含当期

利息,利率为 1.2%,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投资者持有“美丰转债”

代扣税后赎回价格为 102.79 元/张;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持有“美丰转债”代

扣税后赎回价格为 102.90 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美丰转债”赎回日:2013 年 4 月 15 日

3.“美丰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2013 年 4 月 22 日

4.“美丰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13 年 4 月 15 日

根据安排,截至 2013 年 4 月 12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美丰转

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醒“美丰转债”持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美丰转债”于 2010 年 6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10 年 12 月 2 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 A 股股票自 2013 年 2 月 4 日

至 2013 年 3 月 12 日已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高于当期转股价格

(7.06 元/股)的 130%(9.18 元/股),已触发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行使“美丰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议

案》,公司决定行使“美丰转债”提前赎回权。

2.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

定:“公司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如果公司股价任何连续 30 个交易日

中至少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公司有权按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

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任一计息年度本公

司在赎回条件首次满足后可以进行赎回,首次不实施赎回的,该计息

年度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二、赎回实施安排

1. 赎回价格

103 元/张(含当期利息,利率为 1.2%,且当期利息含税),个人

投资者持有“美丰转债”代扣税(税率 20%)后赎回价格为 102.79

元/张;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RQFII)(税率 10%)持有“美丰转债”代扣税后赎回价

格为 102.90 元/张;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 赎回对象

2013 年 4 月 12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美丰转债”。

3. 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13 年

3 月 19 日前)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

告 3 次,通告“美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2013 年 4 月 15 日为“美丰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

回截至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13 年 4 月 12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美

丰转债”。自 2013 年 4 月 15 日起,“美丰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美丰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3)2013 年 4 月 18 日为“美丰转债”赎回款的公司付款日,

2013 年 4 月 22 日为赎回款到达“美丰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

时“美丰转债”赎回款将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美丰转债”

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4)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1)本次赎回的公告安排

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 5 个交易日内(即 2013 年 3 月

19 日前)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公告 3 次,

并在 4 月 12 日前的 5 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再

次刊登赎回公告至少 3 次,通告“美丰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

事项。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 7 个交易日内,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2)赎回相关事宜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美丰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梁国君、陆爽、罗雪艳

电话:0838-2304235

传真:0838-2304228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天山南路三段 55 号

三、 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美丰转债” 赎回公告刊登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美丰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美丰转债”自赎回日(即 2013 年 4 月 15 日)起停止交易

和转股。

四、备查文件

1.《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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