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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发布,金融服务行业进入全面资产管理时代

2012-8-6 10:45:16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7月23日,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允许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以下统称保险公司),将保险资金委托给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或者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投资业务。

  我们的观点:

  1、《办法》对证券行业构成实质利好 将改变券商对机构客户服务模式。基金公司一直通过向保险公司出售基金的方式间接参与了保险资金资产管理,成为保险公司最重要的外部管理参与方,证券公司是新加入这场“资产管理盛宴”的机构,正面效应较为确定。目前符合《办法》资质条件的证券公司有国泰君安证券等8家公司(见表1),此外长江证券、华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业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受托余额也接近《办法》规定。

  2、《办法》将改变基金公司业务格局 获益与否有待观察。《办法》出台后,对于基金公司可谓喜忧参半。所谓“喜”,是指《办法》出台后,将增加基金公司专户理财规模,如果有浮动管理费的约定,投资业绩卓越的公司将从中受益,而所谓“忧”则是原来购买公募基金的保险公司可能会通过资金委托管理的形式与基金公司合作,进而使得公募基金份额缩水,基金公司赚取的管理费用下降,截止至7月23号,符合资格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有34家,占总数的49%。

  3、《办法》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全面资产管理业务奠定基础。截止至2012年6月,国内已获批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16家,其中已经可以开展保险资金委托管理的有11家。而新近获批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股东结构更加多样化,而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拓宽将成为必然趋势,《办法》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利用平台向全面资产管理进军奠定基础、也为整个行业提前布局以促进保险资金从新增投资渠道获取良好的收益。

  短期内,我们积极关注并看好直接从《办法》中获益的证券公司,与券商创新大会相关内容共振连同, 2012-2013年,券商的业务转型和新增业务机会将成为营业利润增长的重要助推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