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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调整创业板准入条件

2012-3-9 10:47:32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全国政协委员、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8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应调整创业板上市准入条件,加大对创新型企业支持。同时,降低城商行、农商行上市门槛,通过资本市场加强城商行、农商行对小微企业等薄弱经济环节的支持。

  陈东征指出,现行创业板发行条件设置了两套业绩指标:第一套指标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建议取消净利润持续增长的要求;第二套指标为“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建议取消具体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要求,只要求营业收入保持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