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9-20 14:28:01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昨日发布了《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2011年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情况分析报告》,报告显示15家公司存在内控缺陷。
报告称,2010年4月26日,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财政部等五部委确定,企业内控规范体系自2011年1月1日起首先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
报告指出,非金融类企业中,有些控制活动如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生产与成本管理等被多次披露,这些控制活动通常是对一些行业或某一规模的企业非常重要的内容,其他活动如反舞弊、安全管理、质量管理等披露较少。银行业企业根据服务种类和面临风险方面的特点,通常会将最重要的风险领域作为内控的重点,例如:信贷业务控制、零售业务控制或资金业务控制作为内控的重要活动。
据悉,报告所指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是指既在我国境内资本市场上市,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上市的企业。境内外同时上市并非要求同步上市。按此标准,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国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为67家。这67家公司按照五部委的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企业内控规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