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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解读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

2012-8-18 12:21:50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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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7日,商务部就解读《商务领域标准化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副司长王德生表示,以“零售与批发”、“商务服务”、“居民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为主体,覆盖流通领域主要行业的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对规范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促进产业升级发挥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他还指出,行业标准在促进商务发展中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日益增强,今明两年商务部将继续加大流通标准推广实施力度,不断健全、完善各行业标准体系。

  据介绍,截至2011年底,商贸流通领域标准共800项,其中行业标准591项、国家标准209项,商务领域标准制定发展迅速。

  对此,王德生指出,虽然成绩显著,但目前流通领域标准化建设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标准体系不平衡,标准配套性较差,标准制定与流通技术创新、产业发展新趋势结合程度较低,以及标准贯彻实施不到位等。

  针对上述流通标准化建设的薄弱环节,王德生表示,商务部将进一步引导各方面深入开展本领域、本行业标准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各行业健全完备,不同行业间紧密衔接,企业、地方标准与行业、国家标准协调配套的流通标准体系,并加大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

  就标准的贯彻实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唐文弘介绍,此次《管理办法》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是否采用推荐性标准由企业自主决定。

  唐文弘强调,企业应充分认识到标准的采用对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强企业整体竞争力的关键性作用,“有长远眼光的企业会选择采用标准”。

  此外,唐文弘指出,标准的推广和实施应该是行业协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标准技术机构在标准制定和贯彻推广中的作用。

  会上,王德生还回答了受到普遍关注的京东等电商爆发的“价格战”问题。他表示,电商“价格战”的有关问题在商务部已发布的《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规范》中已有规定。今后,电子商务交易各方的权责、义务,除了在相关法规里进行完善外,在相关标准中也要进行细化和补充,《电子商务营销运营规范》等标准已列入制定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