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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重组委委员吴建敏涉嫌内幕交易

2012-5-11 9:50:14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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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郭树清表示对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零容忍”后,证监会已经陆续公布了一批违规案件的处理情况。昨天,证监会又通报了原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招商证券原保荐团队负责人李黎明、江苏开元的大股东以及中投合拓投资公司四桩违规案件。

 

  前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

  三宗内幕交易案翻船

  在上述四桩违规案件中,原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吴建敏无疑是关注度最高的一个。吴建敏原来是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人、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并成为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委员。他早在2002年5月15日开始,就借用朋友苏某某在北京某营业部的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

  2009年4月,中材股份增资控股祁连山(600720)的方案确定,吴建敏利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的机会,在该消息正式公布前买入10万股祁连山,非法获利28.5万元。

  2010年2月,科达机电(600499)与佛山市恒力泰机构确定收购计划,吴建敏又作为天健兴业的总经理参与其中,利用获得的内幕信息在当年3月10日买入3万股科达机电,5月5日和7日全部卖出,获利15万元。

  2010年2月和2011年1月,吴建敏在两次参与经太阳(000525)增发项目的评估服务期间,也违规买卖红太阳股票14.4万股,盈利17.9万元。

  对于上述“三宗罪”,证监会表示,吴建敏身为被证监会聘任的并购重组委委员和业内资深专业人士双重身份,熟悉市场规则和相关法律规定,理应较一般市场投资者更为审慎地从事证券市场投资行为。但对于工作中获知的内幕信息,其不但未能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反而蓄意借用他人账户进行内幕交易,意图规避法律,是故意犯罪行为。2011年11月11日,证监会根据相关举报线索进行了立案稽查,12月即解聘吴建敏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原招商证券投行部执行董事李黎明:

  侵占资金、违规入股、内幕交易都干

  在证监会通报前,李黎明出事的消息就已经传开。2011年,李黎明从招商证券投行部执行董事的位置上跳槽到齐鲁证券担任总裁助理。据证监会调查,2008年至2011年,李黎明在负责漫步者(002351)等多家公司的IPO项目时,通过其他公司名义或者虚构中介业务的方式,侵占招商证券公司资金3000余万元。2011年3月初,李黎明作为漫步者的上市保荐团队负责人,又在价格敏感期交易股票,非法获利9万元。不仅如此,李黎明在2010年3月担任江西西林科股份的保荐团队负责人期间,出资3000万元购买了该公司5%的股权。

  证监会透露,已于4月11日将李黎明案移送公安机关,但目前尚未将其逮捕。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将李黎明称为“证券业中的害群之马”,此案是具有较强典型性的案件,主要特点在于涉案主体职位较高、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业务单位较多、违法事项繁杂。证监会称,其作为保荐代表人和较高层次的投行管理人员,置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于不顾,实施多种违法行为,其行为相当恶劣,性质非常严重,现实警示意义特别突出。

 

  江苏开元大股东:

  利用送股消息炒自家股票

  证监会近日特别强调要注意利润分配方案制订过程的透明度,这并非没有所指,昨天通报的江苏开元集团就是典型。2007年2月开元集团董事长丁建明指示其子公司江苏开元(现更名为汇鸿股份600981)在年报中提出10股送2股转增7股派1元现金的方案,其后丁建明借用了“尚华建材”与“华远投资”的证券账户,安排开元集团财务人员转入2000万元资金,利用内幕信息买入317万股江苏开元,获利1109万元后,资金又转回开元集团。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强调,此案再次警示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滥用自身控股地位,通过非法手段利用上市公司牟利,破坏证券市场运行秩序,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中投合拓投资:

  触发举牌线后隐瞒事实

  另一桩案件是深交所监控时发现的线索,2009年在北京注册的中投合拓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过控制的“罗某”账户和“中子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户,持有川中汇医药(现更名铁岭新城000809)的股票已占到总股本5%时,却未履行披露义务。对此,证监会对中投合拓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时任中投合拓法定代表人邹毅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