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要闻 >> 正文

证监会打击炒新再下“死令”:券商不得炒新

2012-3-15 10:29:13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当今股市中:股民需要什么?炒股赚钱又需要什么?核心信息平台股市007,展示股市赚钱高科技
您想改变自己的投资命运吗?点击 [注册][下载] 核心信息平台,实现真正的价值投资。

  炒新获暴利的年代或将逐渐成为历史。在上周深交所、上交所联手重拳打击炒新后,证监会将炒新定性为“市场非理性现象”并再出死命令:要求券商在投资者教育、承销、投资和咨询环节四管齐下,全面防范炒新,基本上直接将券商与炒新隔离。

 

  新股热将影响发行体制深化改革

  在炒新火热时,银行推出涉及新股的理财产品曾颇受投资者追捧。但近几年大量新股密集上市,一方面出现了大面积的破发现象,中签者损失惨重;另一方面,大范围的业绩“变脸”,也使得投资者怀疑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刻意粉饰业绩。

  证监会在日前向各证券公司下发的《关于证券公司切实履行职责防范和抑制新股炒作行为的通知》中指出,我国资本市场一段时间以来的“新股热”是市场非理性现象,将影响新股发行体制的深化改革。新股“三高”使市场配置资金的有效性受到质疑;严重扭曲了市场定价功能;容易诱发上市公司粉饰业绩的行为;使二级市场偏信“新股不败”、“炒新必赚”的人遭受损失,甚至机构投资者也深受其害,一些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分析研究人员及新上市公司等均遭受批评。

 

  投行奖金不得与超募资金挂钩

  证监会希望证券公司从承销、投资、咨询及投资者教育方面四管齐下全面防范炒新。其中,要求券商自营和资管业务不要跟风炒新;保荐承销收入,投行部门、保荐代表人提成和奖励不得与超募资金直接挂钩。

  根据上述要求,证券公司需帮助投资者充分认识盲目跟风炒作新股的风险,引导客户纠正在参与买卖新股时存在的“短平快”、“一夜暴富”等投机心态,逐步形成理性投资、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投资理念和市场文化。

 

  东方证券投资顾问左剑明表示,证监会要求券商从4个方面严防炒新,高压态度不改。

  有业内人士指出,证监会从各方面加强对炒新的遏制也是用心良苦。而自营和资管业务不得跟风炒新,更是限制了介入了新股的资金,有利于价值投资氛围的形成。

  而民革中央在此前提案中认为,监管部门必须改革发行审核制度,从政策制定和监管层面进行宏观调控,让IPO逐步向注册制过渡。“只有让发行上市不再成为稀缺资源,才能使市场化的询价范围达到合理。同时,加大承销商和保荐人的责任,切断其和上市企业从超募资金中获取超额利润的利益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