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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玛信息: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的公告

2012-11-9 13:55:15 来源第六代财富网 http://www.sixwl.com/ 点击:..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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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12-033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自查,现将目前尚未完成的相关承诺事项披露如下: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股东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伟及其关联股东贵阳朗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董事、监事、高管股东承诺

  公司股东王伟(董事长)、黄国宏(董事、总经理)、靳国文(董事)、刘玲(董事)、史红军(监事会主席)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

  持股 5%以上股东肖文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和行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伟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作出以下承诺:“本人及本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接或间接产生竞争的企业,本人或本人各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亦不生产任何与发行人产品相同或相似或可以取代发行人产品的产品;如果发行人认为本人或本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事了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将愿意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发行人;如果本人将来可能存在任何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产生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应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发行人能合理接受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发行人对上述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本人承诺,因违反此承诺函的任何条款而导致发行人遭受的一切损失、损害和开支,将予以赔偿。此承诺函自本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以下情形为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不再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2、发行人股份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在此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本人以及本人下属全资或控股子企业而作出。”

  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和行为。

 

  三、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关于确保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王伟承诺:“本人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特在此郑重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影响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规范运作,也不会通过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行为损害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如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造成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益损失,则本人将依据《公司法》、上述承诺承担相应的责任,全额补偿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负担的律师费、鉴证费与差旅费等。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不可撤销。”

 

  四、其他承诺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伟承诺:其在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期间,不滥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侵占本公司的资金、资产。作为与本公司同受王伟控制的企业,朗玛投资也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其在作为本公司关联方期间不占用本公司的资金、资产。

 

  2、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声明:没有以任何方式将所持公司的股份或其任何部分设置质押担保,该等股份也没有被司法机关依法冻结,且基于该等股份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履行情况: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严格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事项和行为。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