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1 14:06:06 来源网络 http://www.sixwl.com/ 点击:.. | 字号: |
证券代码:600366 证券简称:宁波韵升 编号:2012—022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贷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委托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支行(以下简称“行江东支行”)
2、借款方: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厂(以下简称 “锦汇陶瓷厂”)
3、委托贷款金额:9,000 万元人民币
4、委托贷款期限:1 年
5、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11%
6、质押与担保情况:
以蔡廷祥持有的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 300089)1,340 万股股票及陈素芳持有的广东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码 300089)792 万股股票作为质押担保,同时由蔡廷祥及其配偶吴淡珠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一、委托贷款概述
1、委托贷款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中行江东支行向锦汇陶瓷厂贷款 9,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与中行江东支行、锦汇陶瓷厂共同签署《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委托中行江东支行贷款 9,000 万元人民币给锦汇陶瓷厂。委托贷款期限为 1 年(自合同约定的提款日起算),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11%。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理层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 6 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金融机构贷款。
截止 201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委托贷款累计发生额为 3 亿元人民币,故本次委托贷款可由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
3、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借款方基本情况
借款方名称:潮州市枫溪区锦汇陶瓷原料厂
注册地:潮州市枫溪区蔡陇村蔡尾片水聚边
法定代表人:章瑞真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陶瓷原料
三、本次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委托贷款的目的
本公司在最大限度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锦汇陶瓷厂,将增加公司自有资金使用率,使公司获得较高的收益。
2、存在的风险
除非国家宏观经济持续恶化,导致质押物和保证人的偿债能力受到影响。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贷款给锦汇陶瓷厂,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四、 备查文件
本公司与中行江东支行、锦汇陶瓷厂签署的《人民币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