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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人防车位如何收费江苏物价局将出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5-30 16:3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字体:

小区人防车位到底怎么收费?昨天上午,江苏省物价局局长周卫国作客政风行风热线,针对老百姓关心的价格问题作出回答。新的江苏省物管条例实施后,规定人防车位“只租不售”,但纠纷依然很多。周卫国透露,物价部门近期正在研究,下一步将要出台明确的管理办法加以规范。

对普通老百姓而言,买房是笔不小的开销,可花掉多年的积蓄筹集到房款后,有的开发商却还是列出不少收费项目,这些合法么?昨天,来自盐城阜宁的高先生就提到,他买了一套房后,开发商要求交“三门费”(注:即进户门、单元门、车库门),此外,要拿房钥匙还得交5%的贷款保证金,高先生有点疑惑,这些收费是否合理呢?

周卫国表示,“关于房价,物价部门曾提出‘一价清’制度,就是交了房款后,开发商不能另外收费。”他说,具体情况物价部门要展开调研,不对的话要及时清退。

涟水的丁女士也反映了买房首付的问题,她提到开发商之前收取燃气管道费,按每平方24元收了2070多元。后来当地物价部门表示收费是错的,但是没有退钱。对此,周卫国表示根据“一价清”制度,燃气管道费是不应该收取的。

此外,还有人咨询暖气费收取是否合理的问题,周卫国表示暖气费就不属于“一价清”的范围了。“暖气费、停车费、物管费等,不在房价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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