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持经适房购买资格证可优先承租公租房
5月6日,武汉市房管局启动2013“情系百姓,致力安居”主题服务活动。近两周,市民咨询、建议、投诉电话不断。针对市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和典型个案,武汉市房管局将分批进行答复和解决。
案例一
市民何先生:经济适用房能不能跨区购买?
武汉市房管局保障处: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汉市政府第203号令)有关规定,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销售、售后管理及监督管理。因此,经济适用房原则上不能跨区购买。
不过,若各区自行销售出现剩余房源情况下,武汉市房管局将适时组织在全市进行公开销售。
案例二
市民黄女士:以前申请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就快到期了,但是还没有买到房子,请问该怎么办?
武汉市房管局保障处:对房源问题,可关注所在区政府网站关于本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公告;
遇到资格证快到期的情况,可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证到期前两个月之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重新申办;
按规定,持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可优先取得公租房承租资格,持证人家庭可以通过租赁公租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今后,公租房将成为武汉市最主要的住房保障形式。
案例三
市民蒋先生:在武汉工作多年,但家人都不是本地户籍,能否申请廉租房?
发送好友:http://txt.sixwl.com/fc/gdxw/92841.html
更多信息请浏览:第六代财富网 www.sixwl.com
上一篇:绿城新疆项目停工 近15亿投资陷僵局
下一篇:中国传媒大学男生宿舍着火 系乱扔烟头引发
·新闻17点地方细则满50天房价仍涨 打车APP将禁加价2013.05.21
·李开发市场上住房应分为四类2013.05.21
·津三个新限价房项目接受咨询 提供7500余套保障房2013.05.21
·津房管局房屋专项维修资金 三种情况可退余额2013.05.21
·超市乘扶梯大娘摔下楼 “电梯惊魂”引发索赔案2013.05.21
·湖南金科业主台湾踏青游落幕 邻里活动持续进行2013.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