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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曾是受骗者 为子落户北京被骗67.2万

发布时间:2013-5-9 11:07:00 来源:京华时报北京 【字体:

昨天,有媒体报道称,在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件诈骗案中,“房姐”龚爱爱也是受骗者,其因为给孩子办理北京户口被骗67.2万元。京华时报记者了解到,龚爱爱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案尚未进入起诉阶段。

房姐被骗67.2万

该报道称,这起诈骗案中,陕西籍男子陈某在2008年1月经人介绍,结识了在神木县农村合作银行(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前身)工作的龚爱爱,龚委托陈某为其两个孩子办理北京市常住户口,并付给陈某各项费用67.2万元。但是,陈某并未给其办成户口,还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此前,陈某以在北京办理常住户口为由,从府谷人袁某处骗取90万元,同样未办成,也未退款。

2011年3月27日,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榆林市公安局刑拘,同年4月25日由榆林市公安局对陈某取保候审。案发后,家属退赔了陈某所收取的所有赃款。2012年9月,榆林市检察机关以陈某触犯诈骗罪提起公诉。近日,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陈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罚金1万元。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判决,已向陕西省高院提起上诉。

京华时报记者昨天致电榆林中院,宣传人员表示,“确实有这么个案子,现在已经上诉了,但因相关办案人员正在开庭,具体细节无法跟他们核实”。

“房姐”案尚未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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