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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万买3套房 屋主竟然是别人

发布时间:2013-4-17 9:27:00 来源:广州日报广州 【字体:

虎门市民王先生怎么都想不到,5年前自己花830万元买来的3套别墅,后来竟发现房管局的备案合同写着别人的名字。事后,王先生前往沙田镇公安分局报案。

沙田警方以涉嫌诈骗,已于今年4月9日对该楼盘的法人代表崔志光采取了监视居住管制措施。沙田警方表示,警方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对崔志光采取进一步的司法措施。

 买了3套别墅

  未作备案登记

据王先生的妻子陈丽娟介绍,2007年10月18日,她丈夫王某开办的东莞市高盛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盛誉公司)与东莞市利澳花园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澳花园公司)签订三份临时的《购房合同》,约定由高盛誉公司向利澳花园公司购买由其建造的沙田镇利澳花园二期L33、L59、L60共三套别墅,总成交价为830万元。

《购房合同》中约定高盛誉公司可决定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及届时指定的买受人的名字。同年10月22日,高盛誉公司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830万元购房款支付给了利澳花园公司。

“当时,我丈夫之所以付款之后未及时前往房管部门备案登记,主要是考虑到房子是用来投资的,一旦备案登记,下次交易时,就要支付一笔转让费用。”陈丽娟说,其间她丈夫曾多次前往相关房管部门查询这3栋别墅是否已经出售,获得的答复都是“未对外出售”。

陈丽娟称,2012年7月,有媒体报道沙田镇利澳花园有多套别墅是重卖的(即一房两卖)。于是,他们立即前往沙田房管所查询。沙田房管所工作人员回复,他们家买的这3套房已于2006年11月前售出。买受人并不是王先生的名字,也不是高盛誉公司,而是另有其人。

  房地产公司称

  房子早已售出

获知此事后,王先生夫妇第一时间赶到利澳花园公司,找到当时公司的负责人崔冠荣。

陈丽娟说,崔冠荣向他们提供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各3份,合同显示,王先生买的三套房均在2006年11月前全部售出。具体情况是:L33房于2006年2月25日出售给钟某才、卫某勤,售价为3658045元;购房款中,钟某才共向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虎门支行贷款254万元,分20年付清。L59房于2006年10月17日出售给梁某军,售价为310万元;购房款中,梁某军共向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虎门支行贷款151万元,分20年付清。L60房于2006年7月28日出售给李某筠,售价为300万元;购房款中,李某筠共向中国工商银行东莞市虎门支行贷款210万元,分20年付清。

崔冠荣最后将这几份合同的复印件给了王先生。之后,王先生向沙田镇公安分局报案。

 开发商法人代表

  受警方监视居住

对于此事,昨天下午,沙田镇公安分局110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王警官接受了记者采访。

王警官告诉记者,去年8月,该分局接到事主报案称利澳花园开发商涉嫌诈骗。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警方在去年11月给予立案。根据相关的调查取证,于今年4月9日,警方对东莞市沙田镇利澳花园法人代表崔志光采取了监视居住管制措施。下一步,警方将根据进一步的调查结果,对崔志光采取进一步的司法措施。

“经警方初步调查,崔志光确实存在诈骗银行或众多业主钱的情况。但是具体诈骗金额,还有待于下一步调查统计。”王警官建议,受诈骗的业主可以通过司法和法律途径来为自己维权。

而沙田镇房管所有关负责人表示,王先生购房前是否曾去房管所查询房子备案事宜,他不是很清楚。如果有到该所查询相关房子出售备案信息,王先生可提供相关资料给予证明。

(报料人:刘先生;奖金:200元)

  政府通报:

  或将启动企业破产程序

昨天下午,沙田镇政府通报称,近日利澳花园因资金出现严重紧缺,以致部分商品楼不能如期交付给业主使用,引起业主不满,沙田镇镇委镇政府对事件十分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协调各方处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