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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能对高房价“一剑封喉”吗?

发布时间:2013-4-12 8:56:55 来源:人民网北京 【字体:

“每套房每年缴付3%至5%的房产税,房价会相应下降。”著名投资家索罗斯在博鳌亚洲论坛2013年年会上发表的观点,经传播后再次拨动关于“房产税”的敏感神经。

这位著名的“空头”说,中国一些民众购入多套房产作为投资,造成大量房屋空置。

现在入市投资将承担重大风险。他认为,征收房产税是解决房价过高的有效方法。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称,应该把流通环节中的税费降下来,将持有环节的物业费和房产税涨上去,“全世界房子的数量已经够了,把持有的税增加,整个的房子就流通起来了”。

在这轮“史上最严”的房地产调控中,征收房产税可说是最受关注的悬念之一。“国五条”细则也要求: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推进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但目前看来,期望其对高房价“一剑封喉”并不现实。

不妨看一下试点情况。2011年1月底,国家有关部门在上海、重庆启动房产税试点。上海主要针对新购房超过人均60平方米的部分,税率为0.4%、0.6%两档。重庆则偏重对存量、增量独栋别墅以及新购高档商品房征收,税率为0.5%至1.2%。

上海一户三口之家的居民,原来已拥有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现又新购一套面积150平方米、总价300万元的商品住房,在扣除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后,仅需就新购住房中的50平方米缴纳房产税,每年实际缴税2800元。因此,对购房家庭而言,这个税负还是可以承受的。

自试点启动至去年三季度,上海认定的应征收房产税的住房约48000多套,约占已认定住房总数的19%。而重庆试点启动后10个月内主城区确定应征税住房8563套,征收金额超过9000万元。房产税对遏制炒房投机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两地房价仍“稳中有升”。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月份上海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同比涨幅分别为2.3%和4.1%,重庆涨幅分别为1.0%和3.6%。

房产税试点的“波澜不惊”,与其力度温和、“杀伤力”较小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