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第六代财富网 >> 房产 >> 滚动新闻 >> 浏览文章

部分城市二手房个税征收仍用旧规 杭州楼市低迷

发布时间:2013-4-10 18:39:00 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 【字体:

中新网杭州4月10日电(记者 夏毅 实习生 王译萱)“国五条细则在杭州出台已近10天,二手房交易量较三月下降了近六七成。”10日,杭州一家中介公司向记者坦言,近期二手房市场整体交易低迷。

近日,杭州国五条细则出台,细则涉及房价控制目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商品房用地供应、信贷政策、房地产市场监管及市场监测引导等六大方面。其中,备受关注的“20%个税”如何征收,并未明确提及。

从全国来看,除北京的“最严细则”外,上海、重庆等城市“细则实属不细,多为旧令重申”的状况普遍存在,亦使市场原先担心有些城市或将投下“重磅炸弹”的隐忧化为乌有。

据调查,对于目前二手房个税如何征收,很多人还是一头雾水。

记者了解到,杭州二手房个税征收按照现有办法执行,能提供原值的按差价的20%征收,不能提供原值的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上海则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将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

中国房地产指数研究院杭州分院分析师黄晓娟认为,因杭州细则并没有明确提到20%的个税,所以现在当地二手房市场还是按照之前的规则来,房价交易总额的1%即等于税收。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杭州都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作为个人出售住房的税收标准。

该税法明确指出,能确定房屋原值的,按转让差额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具体计算方式为(转让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20%,其中的“合理费用”指能提供正规发票的装修费用和转让前该房屋的贷款利息等;未能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的,按住房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另外,转让已满五年且属于唯一住宅的,免征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