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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率先出台国五条实施细则 广深佛珠继续限购

发布时间:2013-3-28 15:23:00 来源:南方日报广州 【字体:

3月25日晚间,广东省政府网站公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万众瞩目的广东省关于“国五条”的实施细则终于出台,成为全国首个地方政府出台的“国五条”细则。细则明确对广州、深圳实施限购、限价的“双限”政策,对佛山、珠海两地实施限购,并要求年内全省地市实现住房信息联网。

广深佛珠继续限购

“国五条”出台后,珠三角城市中会否出现下一个限购城市,这一直是业内不断猜测的话题。有人甚至担心,江门会否也进入限购城市之列。25日晚,谜底终于揭开,广东版的“国五条”出台,点名要求广州、深圳、佛山、珠海四市继续限购,无新增加的限购城市。

《通知》中提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市要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地区要组织房管、公安、民政、税务、社保等部门,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购房审核工作机制,严格把好限购关。

《通知》要求中值得玩味的一句是,“原出台的住房限购政策与国办发【2013】17号文要求不符的,应立即作出调整。”国办发【2013】17号文即指国务院办公厅3月1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对“国五条”政策的进一步细化。笔者发现17号文中明确规定:“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这意味着,之前实行部分区域限购政策的佛山和珠海,可能将在全行政区域内实行限购。

价格上升较快的广州和深圳在这次出台的广东版“国五条”中再次被“点名”。《通知》要求广州、深圳市要根据近年房价走势情况,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合理确定2013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于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监察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20%个税征收未被明确提及

这次“国五条”中掀起楼市轩然大波的“二手房20%交易所得税”规定,在广东出台的“国五条”实施细则中并没有被特别提起,仅在《通知》中以“广东将严格执行国办发【2013】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的表述一笔带过。

有专家认为,广东直接将20%差额个税限定在“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并没有明确指出20%个税如何征收、如何执行等具体征收细则,这代表广东不想实行一刀切的政策,而是更多地放权到地方,让地方政府制定适合现实情况的细则。”

除了20%的个税征收以外,市民讨论得最多的还有会否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按国办发17号文件规定,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可根据所在城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但笔者发现,这一规定在广东省的实施细则里“销声匿迹”,丝毫没有提及。

 建立90平方米以下住房快速审批通道

广东省出台的“国五条”细则进一步体现了政策对刚需人群的照顾。《通知》要求要建立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加快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供地、建设和上市。此外,《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政府要在3月底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要进一步探索完善“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房价或竞配建保障房”等土地出让方式,防止商品住房土地出让价格过快上涨。

同时,广东省“国五条”实施细则特别提到了保障房。《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政府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要求2013年底前,各地级以上市(含顺德区)城区要把符合条件、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通知》中对今年全省保障性住房提出具体要求。《通知》称2013年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为基本建成11.6万套、新开工建设7.84万套,要求各地要尽快把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抓紧做好立项、规划、环评等前期工作,确保新开工项目在2013年10月底前全部开工、2012年前已开工项目在2013年底前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公共交通、教育、医疗、农贸市场等配套设施较为完善的区域,并特别注重公共交通系统配套建设。

笔者从江门市住建部门了解到,今年省政府下达给江门市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为:新开工保障性住房3021套,华侨农场改造207套,新增廉租住房补贴137户,基本建成公共租赁住房4258套,华侨农场危房改造完成222套。到目前为止,江门市共落实新开工项目7个、1986套,占目标任务的62%,现已开工项目2个、994套,占目标任务的31%;基本建成项目已落实20个、4581套,占目标任务的107.59%。

  年内完成全国地级市住房信息联网

广东这次不仅在全国出台地方性细则方面充当了“急先锋”,在住房信息联网方面同样走在全国的前面。“国五条”规定在“十二五”末期基本实现全国地级市住房信息联网,这次广东提前两年,要求年内所有21个地级市实现信息联网。

住房信息系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所确定的国家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已拨专款进行建设。按照国务院和住建部的要求,全国40个重点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从2010年下半年开始建设,今年的主要任务是继续完成265个地级市联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