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现二手房过户高峰 缴税执行仍是旧政策
自3月1日晚新“国五条”细则正式发布,明确了对出售自有住房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征税。晋中市的杨先生就一直在纠结:“我2011年底在市城区花50万元购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商品房还未过户,税费我来承担,细则一旦实施,我得多缴多少税啊?”
其实,只要走进各地政务大厅、地税局服务大厅,看看这里“异常”火爆的人气,就可以知道,像杨先生一样纠结的绝不在少数。
3月12日13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办理税费手续的晋中市地税服务大厅,发现来办理手续的人群已经将大厅挤得水泄不通。地税局服务大厅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些天,工作人员每天都得加班,回答群众的咨询嗓子都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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